行业:[建筑工程] 地区:[河南] 点击:[63]次 更新日期:2015-11-09 20:03:36.0 |
驻马店市产业集聚区四条道路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ZMD2015-225
1.招标条件
驻马店市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 负责的驻马店市产业集聚区四条道路项目施工,已具备招标条件,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工程位于驻马店市产业集聚区。
2.2标段划分:共四个标段。
序号 | 标段 | 道路长×宽(米) | 范围及内容 | |
1 | 施工一标段 | 前进路道路工程(清河大道(原工业三路)-工业一路(原滨河南路)) | 1983.11×40 | 施工图纸所含道路、标志标线、雨污水、电信工程、照明等内容(以招标文件、答疑纪要为准) |
2 | 施工二标段 | 滨河东路道路工程(驿城大道-前进路) | 1056.87×20 | |
3 | 施工三标段 | 东河路道路工程(驿城大道-中原大道) | 1246.657×30 | |
4 | 施工四标段 | 百合路道路工程(规划支路-金源路) | 1260×30 |
2.3计划工期:一标段 260日历天;二标段 200 日历天;三标段 200 日历天;四标段 200 日历天。
2.4工程质量要求: 合格 。
2.5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所含道路、标志标线、雨污水、电信工程、照明等内容(以招标文件、答疑纪要为准)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一标段: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且符合资质证书核定承揽范围的独立法人的施工总承包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经理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一级市政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证,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均可参加上述招标工程项目的投标。
二标段、三标段、四标段: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且符合资质证书核定承揽范围的独立法人的施工总承包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经理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二级及以上市政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证,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均可参加上述招标工程项目的投标。
3.2每个投标企业只允许预定上述标段中的其中一个标段的招标文件。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于 2015 年
联系人:彭鹏 联系电话:15518329997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陆佰元,售后不退。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
5.资格审查方式
本招标工程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为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驻马店市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驻马店市建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驻马店市产业集聚区滨河北路中段 地 址:驻马店市纬一路广安大厦13层
联系人: 臧俊杰 联 系 人: 苗 地
电 话: 0396-3829958 电 话: 0396-2685066
主管部门备案意见: 已备案(市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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