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明祥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信阳市第一高级中学委托对信阳市一高教师办公家具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供应商。
一、招标项目名称:信阳市一高教师办公家具采购项目
二、招标编号:信浉财公开招标【2015】21号
三、招标范围:办公家具采购、安装、验收、人员培训、售后等相关的服务。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3年以上相关产品生产经历的生产型企业,注册资金3000万元以上(含3000万元)。
3、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开具日期在本公告发布时间之后)。
五、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
1、请符合上述条件的申请人于2015年 11 月 9 日至2015年 11 月13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12时,下午13分至17时,到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4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
2、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六、报名提交资料要求:投标人报名时需法人携带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制造商具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具有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无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开具日期在本公告发布时间之后),以上所有资料要求出示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12月 1 日 14 时 30分。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4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九、本公告在《信阳市政府采购网》和《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同时发布。
有关本次招标活动的文电如下:
招标人:信阳市第一高级中学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明祥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信阳市新七大道中乐百花大厦
联系人:孔女士
联系电话:187376935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