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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华瑶族自治县第一人民医院公租房工程招标公告

 行业:[政府采购] 地区:[湖南] 点击:[77]次 更新日期:2015-11-06 17:10:48.0
摘要:2015-11-06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江华瑶族自治县第一人民医院整体迁建建设项目公租房工程已由江发改许准字【2015】152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上级拨款。招标人为江华瑶族自治县第一人民医院,招标

2015-11-0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华瑶族自治县第一人民医院整体迁建建设项目公租房工程已由江发改许准字【2015】152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上级拨款。招标人为  江华瑶族自治县第一人民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江华瑶族自治县第一人民医院整体迁建建设项目公租房工程;
2.2  建设地点:江华瑶族自治县水口镇新址安置点内;
2.3  规    模:项目造价为20085865元,公租房总建筑面积为16526.76平方米,共6栋,其中32.56平方米/套户型1栋(6层78套),59.29平方米/套+51.4平方米/套户型2栋(6层144套),33.43平方米/套3栋(6层180套),结构为砖混结构。(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施工图和编制说明)
2.4  工期要求: 320天(日历日);
2.5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合格工程验收标准;
2.6  保修要求: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80号)规定执行;
2.7  招标范围:江华瑶族自治县第一人民医院公租房工程施工,具体包括建筑、装饰等,(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
2.8  标段划分:按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并有类似施工经验;
3.3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在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上查询无押证);
3.4  拟任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资格,且无在建项目。
3.5  拟任本次投标的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件规定,(包括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2人、质量员1人)且不能同时在二个及二个以上建设工程项目任职(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在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上查询无押证,且能在湖南建设人力资源网及相关官方网上查询真伪),安全员必须取得C类安全考核合格证;
3.6  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证明方式:需提供2015年4月以来连续6个月的社保证明(相应的查询网站的查询结果),【湖南省内限http://www.hn12333.com/以及http://www.cs12333.com/网站查询,外省的还需提供以(gov.cn)域名结尾的具有查询网站链接的网站,即外省的需提供查询网站及相应的政府门户网】,未提供查询网址或查询密码的和查询不到的,经评委要求补正后仍未提供查询网址或查询密码的和查询不到的一律视为无效投标。
3.7  省外企业除满足以上条件外,必须提供有效的湖南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出的《入湘施工登记证》,并提供企业所在地,地(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拟任该工程建造师及其他关键岗位人员的无在建项目证明原件;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阶段拟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评标办法中“综合评估法I”。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肆拾万元 ,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请各投标人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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