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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阳县2015年嘉园公租房工程招标公告

 行业:[政府采购] 地区:[湖南] 点击:[77]次 更新日期:2015-11-05 11:26:39.0
摘要:2015-11-041.招标条件祁阳县2015年嘉园公租房工程已由祁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祁发改基字【2015】110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资金、地方配套、单位自筹,招标人为祁阳县房产局,

2015-11-04

1.招标条件
祁阳县2015年嘉园公租房工程已由祁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祁发改基字【2015】110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资金、地方配套、单位自筹,招标人为祁阳县房产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英邦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祁阳县2015年嘉园公租房工程;
2.2  建设地点:祁阳县原江北冶炼厂内;
2.3  规    模:总建筑面积约47328平方米,总投资约9000万元(结算最终以县财政评审核准后为准);公租房6栋,每栋17层,每栋约7800平方米, 共816套;
2.4  工期要求:第一标段:18个月;第二标段:18个月;
2.5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合格工程验收标准;
2.6  保修要求: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80号)规定执行;
2.7  招标范围:建筑、装饰、土石方等;具体施工内容详见本工程《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施工图纸;
2.8  标段划分:按二个标段发包,投标人只能就其中一个标段报名投标,两个标段重复报名无效。
     第一标段:公租房1-3栋,每栋17层,每栋约7800平方米, 共408套;总建筑面积约23664平方米,总投资约4500万元,结算最终以县财政评审核准后为准;
     第二标段:公租房4-6栋,每栋17层,每栋约7800平方米, 共408套;总建筑面积约23664平方米,总投资约4500万元,结算最终以县财政评审核准后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3.4  拟任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资格,且无在建工程;
3.5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至少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 2人、质量员 1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同时在二个及二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在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上查询无押证);
3.6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须提供连续6个月(2015年5月至2015年10月)养老保险证明,且须提供查询网址及密码,查询不到的视为无效投标;(施工期间,中标方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按投标文件中配备的人员到岗到位,否则,视为中标方违约,招标方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3.7  省外企业除满足以上条件外,必须提供有效的湖南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出的《入湘施工登记证》,并提供企业所在地,地(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拟任该工程建造师及其他关键岗位人员的无在建项目证明原件;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评标办法中“ 综合评估法Ⅰ ”及永住建发【2015】9号文件的相关规定进行评审。
6.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大写)玖拾万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7.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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