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建筑工程] 地区:[湖南] 点击:[56]次 更新日期:2015-11-05 11:21:50.0 |
长沙市开福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扩建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长沙市开福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扩建工程建设项目已由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长发改[2015]202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湖南鑫远水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和银行贷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本项目工程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 项目名称:长沙市开福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扩建工程监理;
2. 建设地点:长沙市开福区;
3. 项目规模:长沙市开福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扩建工程主要对20×104m3/d现有设施进行提标改造,并新增10×104m3/d处理量,扩容后污水处理总规模为30×104m3/d,出水水质达到一级A标准。投资额约40000.00万元。
4. 标段划分:划分为一个标段;
5. 监理服务期:从施工准备阶段开始,经施工保修阶段至缺陷责任期结束。
6. 招标范围:长沙市开福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扩建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保修阶段、缺陷责任期全过程监理,包括施工及保修阶段的质量控制(含查验审核承包商或业主提供的与本项目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材料的数量和质量,对相关材料进场见证取样等)、进度控制、组织协调、合同管理、安全文明施工监理、配套设备以及同步实施其他工程的监理。
7. 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8. 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基本资格审查。;
9. 评标办法:执行湘建建〔2013〕283号文件的《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监理招标评标办法》中的综合评估法执行。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2. 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
3. 投标人资格审查前48个月内完成一个投资额不低于28000万元的市政工程监理业绩。以往业绩证明资料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及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四方参与认可的竣工验收证明(或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签字确认的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监理业务手册),以往业绩有效时间以竣工验收资料上建设单位签字的时间为准。
4. 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在有效期内,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在长沙市行政区域内(包括长、望、浏、宁四县区)最多有一个作为总监的在监项目(不允许有外地在监项目和作为专业监理工程师或监理员的在监项目),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已在其他项目任总监的应配备总监代表,总监代表应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培训合格证书,不得有在监项目。
5.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件规定,即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为17人,即总监理工程师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8人、监理员8人,且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在监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除外);
6. 本省企业拟任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取得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或湖南省专业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书;省外企业拟任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取得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拟任监理员应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培训合格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员证书;省外企业还需提供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拟任本项目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监项目证明或提供官方查询网址;
7. 拟任本次投标的关键岗位人员及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资格审查截止时间前近半年连续三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
8. 湖南省外企业按照《湖南省入湘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监督管理办法》要求须具有有效的《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
9. 企业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没有因丧失商业信誉而被政府或业主宣布取消投标资格;
10.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投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不同的单位,不得参加项目投标;
11. 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1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元)。
2、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2015年11月9日17:00时前(含)。投标保证金要求在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前(含)到达专用账户(以托管银行到帐日期为准)。
3、交纳方式:银行转帐、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户 名: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长沙湘府路支行
账 号:3682 5010 0100 0044 51
4、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在转账票据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注明“开福污水处理厂监理”。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须认真填写本单位及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的帐号、户名、金额以及所投项目名称等信息,并告知银行应录入项目名称(即开福污水处理厂监理),因填写错误或未填写或银行录入信息错误或银行未录入信息,其可能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基本资格审查不合格,被确定为不合格投标人。
6、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提交,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
四、报名方式及时间
1、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投标人登录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点击网上投标报名即可。
2、报名时间:从2015年11月5日9:00起至2015年11月9日17:00止(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报名咨询电话:0731-84898622。
五、基本资格审查
1、本项目邀请已报名的所有投标人参加基本资格审查,若报名投标人不足三家则不进行基本资格审查并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2、基本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基本资格审查递交审查资料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 11 月 12 日 14 时 30 分;
基本资格审查的地点为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
基本资格审查资料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申请人,视为自动放弃,招标人不予受理。
3、资格审查人员到场要求:
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资料及本人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基本资格审查;
被授权人需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需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资格审查截止时间前近半年连续三个月社保证明资料原件。
4、基本资格审查时须提供资料原件:
(1)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3)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
(4)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5)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总监理工程师如已在其它项目任总监的应配总监代表,总监代表应具备总监相同的任职条件,总监代表须提供的资格证明原件为: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培训合格证书);
(6)各专业监理工程师证(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或湖南省专业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书);
(7)各监理员证(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培训合格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员证书);
(8)拟任本次投标的关键岗位人员和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资格审查截止时间前近半年连续三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
(9)投标人资格审查前48个月内完成一个投资额不低于28000万元的市政工程监理业绩。以往业绩证明资料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及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四方参与认可的竣工验收证明(或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签字确认的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监理业务手册),以往业绩有效时间以竣工验收资料上建设单位签字的时间为准;
(10)湖南省外企业按照《湖南省入湘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监督管理办法》要求须具有有效的《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仅限省外企业);
(11)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或官方查询网址。
以上所有资料(或证书)留加盖公章的彩色影印件二套,须打孔装订成册,封面上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基本资格审查资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注:1.如果证照因年检、年审等原因,不能带至基本资格审查现场的,应在基本资格审查前出示省(市)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年检或年审等办理部门的正式证明(原件),并加盖出示证明单位的公章。
2.报名单位所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若资格审查时或通过审查后发现报名单位有弄虚作假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已经入围的将取消入围资格,并按规定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且有可能导致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六、入围方式
通过评审合格的所有投标人作为入围投标人。
七、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及时间
请成功入围的投标人,凭入围通知书,到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中路117号高升金典商务楼12楼)领取招标文件,咨询电话:0731-84169657。
八、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以下网站同时发布: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
《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www.csjszbb.com:81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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