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全国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安阳县2015年田间工程建设项目 已由 豫发改农经[2015]1175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安阳县实施全国新增500亿公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工作领导小组项目建设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省信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 中央、地方财政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货物采购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安阳县境内。
2.2建设规模:估算总投资4479万元。
2.3计划工期:90日历天/标段。
2.4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次招标设16个施工标段(第1-5、15-25标段)、9个货物采购标段(第6-14标段)及2个监理标段(第26、27标段),具体内容如下:
第1标段:永和镇田营、王小庄、朱小庄、冯村、王家口、陶村新打机井61眼、维修旧井36眼、井堡97座及标识牌安装。
第2标段:永和镇栗村、三道街、何营新打机井58眼、维修旧井25眼、井堡83座及标识牌安装。
第3标段:辛村镇辛村集、袁太保、刘太保新打机井76眼、维修旧井21眼、井堡97座及标识牌安装。
第4标段:辛村镇程太保、霍太保、李太保、孟高利、西伏恩新打机井64眼、维修旧井22眼、井堡86座及标识牌安装。
第5标段:北郭乡张王元、武庄新打机井65眼、维修旧井24眼、井堡89座及标识牌安装。
第6标段:永和镇田营、王小庄、朱小庄、冯村、王家口、陶村铺设地埋管46850米。
第7标段:永和镇栗村、三道街、何营铺设地埋管39450米。
第8标段:辛村镇辛村集、袁太保、刘太保铺设地埋管48500米。
第9标段:辛村镇程太保、霍太保、李太保、孟高利、西伏恩铺设地埋管43000米。
第10标段:北郭乡张王元、武庄铺设地埋管44500米。
第11标段:永和镇铺设地埋线63000米和智能IC卡系统180套。
第12标段:辛村镇和北郭乡地埋线95200米、和智能IC卡系统272套。
第13标段:永和镇水泵采购安装180套。
第14标段:辛村镇和北郭乡水泵采购安装272套。
第15标段:永和镇变压器台区、变压器房、标示牌各18套。
第16标段:辛村镇和北郭乡变压器台区、变压器房、标示牌各25套。
第17标段:永和镇新修1、2、3、4、19号路4503米、项目区标识牌、道路标识牌。
第18标段:永和镇新修5、6、7、8、9、10、18、20号路4666米、道路标识牌。
第19标段:永和镇新修11、12、13、14、15、16、17号路4180米、道路标识牌、新修渠道3710米、新建穿路倒虹4座。
第20标段:辛村镇新修1号(5米宽)路1262米,新修2、9、10、12号路4309米、道路标识牌。
第21标段:辛村镇新修3、4、6、7号路4910米、项目区标识牌、道路标识牌。
第22标段:辛村镇新修5、8、11号路5719米、道路标识牌。
第23标段:辛村镇拆建渠道及配套倒虹工程、标识牌。
第24标段:北郭乡新修1、2号(1、2号5米宽)路2100米、新修3号路550米、Q1、Q2、清淤500米、道路标识牌。
第25标段:北郭乡新修4、5、6、7、8号路2750米、Q3、Q4、Q5、Q6、Q7、项目标识牌、道路标识牌。
第26标段:第1、2、6、7、11、13、15、17、18、19标段(永和镇项目区)施工(采购安装)及保修期全部监理内容。
第27标段:第3、4、5、8、9、10、12、14、16、20-25标段(辛村镇和北郭乡项目区)施工(采购安装)及保修期全部监理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标段
3.1.1投标人应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3.1.2资质要求:
第1-5标段:投标人应具备凿井专业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与工程建设相适应的技术设备,拟派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无在建工程。
第15、16标段:投标人须同时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输(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电监会或其派出机构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伍级、承修伍级及以上资质,并负责接入电网,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含临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无在建工程。
第17-22、24、25标段:投标人应具备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含临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无在建工程。
第23标段:投标人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含临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无在建工程。
3.1.3近三年(指2012、2013、2014年度,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按实际年度提供)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
3.1.4近三年(指2012年11月1日以来)企业具有类似项目业绩(指千亿斤粮食项目、农田水利、土地整理和农业综合开发治理工程,其中仅一项即可,以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为准)。
3.1.5近三年投标人(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1-5标为技术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此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安阳县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2货物采购标段
3.2.1投标人应为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企业,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3.2.2资质要求:
第6-10标段(地埋管采购):投标人必须在河南省水利厅备案(以河南省水利厅网-水利企业信用目录为准),应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产品检测报告。
第11-14标段(地埋线、水泵采购):投标人必须在河南省水利厅备案(以河南省水利厅网-水利企业信用目录为准),应具有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省级及以上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产品检测报告。
3.2.3近三年(指2012、2013、2014年度,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按实际年度提供)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
3.2.4近三年(指2012年11月1日以来)企业具有类似项目业绩(指千亿斤粮食项目、农田水利、土地整理和农业综合开发治理工程,其中仅一项即可,以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为准)。
3.2.5近三年投标人(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此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安阳县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3监理标段
3.3.1投标人应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3.3.2资质要求:
第26、27标段:投标人应具备监理综合资质或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专业资质;拟派项目总监应具有相关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3.3近三年(指2012、2013、2014年度,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按实际年度提供)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
3.3.4近三年(指2012年11月1日以来)企业具有类似项目业绩(指千亿斤粮食项目、农田水利、土地整理和农业综合开发治理工程,其中仅一项即可,以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为准)。
3.3.5近三年投标人(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此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安阳县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4本招标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投标人只能投报一个标段。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 2015 年 10 月 30 日至 2015 年 11 月 5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安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服务大厅(安阳市海河大道与东风路交叉口东50米路北)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4.3报名时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法定代表人经办时提供)或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经办时提供);建造师(指第15-25标段)和项目总监(指第26、27标段)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建造师(项目总监)证复印件和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指第15-25标段)报名,报名的建造师(项目总监)与开标时的建造师(项目总监)必须为同一人,未经同意,不得更换。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 2015 年 11 月 23 日至 2015 年 11 月 25 日,具体时间安排请自行关注发布公告的媒介(网站)。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开标地点)为安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大厅(安阳市海河大道与东风路交叉口东50米路北)。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和《安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人:安阳县实施全国新增500亿公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工作领导小组项目建设办公室
地 址:安阳市紫薇大道与东风路交叉口安阳县建行三楼
联 系人:桑先生
电 话:0372-3803723
代理机构:河南省信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文化路9号永和国际1702室
联 系人:宋先生
电 话:15603725789
电子邮件:ayxinren@126.com
附件1:清单下载
附件2:图纸下载
2015 年 10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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