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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乐县妇幼保健院妇幼保健业务楼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行业:[建筑工程] 地区:[河南] 点击:[43]次 更新日期:2015-10-29 09:39:42.0
摘要: 南乐县妇幼保健院妇幼保健业务楼建设项目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资金及部分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南乐县妇幼保健院,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省信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南乐县妇幼保健院妇幼保健业务楼建设项目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资金及部分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南乐县妇幼保健院,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省信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及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南乐县妇幼保健院妇幼保健业务楼建设项目;

1.2、招标编号:XRZB2015102804;

1.3、建设规模:建筑面积约为4560平方米;

1.4、建设地点:南乐县城关镇兴华路西段北侧妇幼保健院院内;

1.5、投资金额:约1368万元;

1.6、资金来源:中央财政资金及部分自筹资金;

1.7、付款方式:

工程验收合格后,第一年支付40%,第二年支付30%,第三年支付30%;

1.8、建设工期:325日历天;

1.9、质量要求:合格;

1.10、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内容;

1.11、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二个标段;

      第一标段:施工标    第二标段:监理标。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第一标段:施工标

2.1.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2.1.2、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1.3、项目经理须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与本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关系,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任职(单位出具无在建工程证明,加盖单位公章及法人章);中标后,项目经理不得更换

2.1.4技术负责人为本单位员工,与本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且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1.5、项目管理人员要求:拟派管理人员必须有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以上人员为本单位员工,且专业对口,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

2.1.6、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2013年度、201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2.1.7、业绩要求:投标单位或投标单位的项目经理近三年(201211日起)具有类似施工业绩,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验收证明(以上证件须保证真实性);

2.1.8、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公司、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2.1.9、信誉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履约情况良好;

2.1.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注:投标人投标和参加资格审查时,由法定代表人持身份证或项目经理持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派项目经理)参加。

2.2、第二标段:监理标

2.2.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2.2、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2.2.3拟任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国家注册房屋建筑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2.2.4、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公司、法定代表人及项目总监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2.2.5、信誉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履约情况良好;

2.2.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注:投标人投标和参加资格审查时,由法定代表人持身份证或项目总监持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派项目总监)参加。

三、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的领取方法:

请投标申请人于2015年10月28日至2015年11月03日登录濮阳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系统(http://ztb.pyjsgc.com)下载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

四、资格申请文件、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资格申请文件、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5年11月18日下午14 时30分,

地点为濮阳市中原路与振兴路交叉口向西100米阳光大厦三楼开标室。

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金额:施工标人民币拾万元整,监理标人民币贰仟元整;

5.2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其基本帐户汇入指定的帐户,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过期不到账的按无效标处理。(特别提示:在转账单或电汇单用途栏中注明项目名称和标段名称的投标保证金)

户名: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管理专用户

账号:41001510834052500586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濮阳阳光大厦分理处

行号:105502000357

注:保证金分配:投标人在完成转账后,登录《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管理系统》http://ccb.pyjsgc.com,选择对应的项目完成保证金分配

资信保证金

资信保证施工标人民币壹佰陆拾万元整,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将资信保证金从其基本帐户汇入指定的帐户内,资信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过期不到账的按无效标处理。(特别提示:在转账单或电汇单用途栏中注明项目名称和标段名称资信保证金)

户名:南乐县财政局国库集中支付中心

账号:00000045013083125012

开户行:农信社濮阳市南乐县信用联社

注:开标后,未中标单位的资信保证金15日内退还(不计利息);中标单位的资信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不计利息);潜在投标单位资信保证金缴纳不符合本招标文件的要求时,由此遭到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拒绝后,对已缴纳的资信保证金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濮阳市建设工程交易网》、《濮阳市建设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乐县妇幼保健院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13513928890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信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女士    

电话:18939390987/0393-8976966

                                                 20151028

招标公告的解释权归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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