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芙蓉南路(侯家塘—万家丽路)道路提质改造工程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行业:[建筑工程] 地区:[湖南] 点击:[43]次 更新日期:2015-10-26 14:14:29.0
摘要: 芙蓉南路(侯家塘—万家丽路)道路提质改造工程施工项目招标公告长沙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对其芙蓉南路(侯家塘—万家丽路)道路提质改造工程施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一、

芙蓉南路(侯家塘万家丽路)道路提质改造工程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长沙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对其芙蓉南路(侯家塘万家丽路)道路提质改造工程施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工程概况:

芙蓉南路(侯家塘~万家丽路)长约13.2km,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道,北起侯家塘,南至万家丽路,规划路幅宽分60m和46m两种,车道数为双向6车道主线,外加双向4车道辅道或非机动车道,设计车速主线为60km/h,辅道为40km/h。

    1、项目名称:芙蓉南路(侯家塘万家丽路)道路提质改造工程施工项目;

2、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3、标段划分及投资估算: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投资估算约1.39亿元。

4、招标范围:

  (1)侯家塘~万家丽路段(含浦沅立交桥、木莲冲高架桥桥下匝道)车行道路面提质改造工程(含路缘石、花坛石);交通设施提质改造工程;

(2)侯家塘~竹塘路段(含浦沅立交桥下)道路照明提质改造工程(含绿化带内及桥梁景观照明)、排水提质改造工程(含分车带、绿化带内的给排水)。

(3)竹塘路~万家丽路段(含木莲冲高架桥桥下)道路照明提质改造工程(不含绿化带内及桥梁景观照明)、排水提质改造工程(不含分车带、绿化带内的给排水)。

(4)侯家塘~竹塘路(含浦沅立交桥下)景观提质改造工程:分车带、路外绿化带、交通渠化岛景观提质改造(含植物、小品、本身给排水及景观照明),人行道提质改造(含地铁出入口、公交站、树池、乔木、小品等)、过街地道提质改造等。

(5)木莲冲高架桥桥上人行道提质改造工程。

具体详见图纸。

5、质量标准:

(1)永久性工程:必须符合建设部发(92)《市政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及补充规定,质量等级达到优良。

(2)临时性工程:必须符合建设部发(92)《市政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及补充规定,质量等级达到合格。

6、资金来源:自筹及财政资金。

7、计划工期:暂定为中标通知书发出后2个月。招标人保留工期调整的权利,工期调整后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加费用,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承诺承担因工期调整所发生的相关费用。

8、保修:按国务院[2000]279号令及相关规定保修。

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0、评标办法:参照长住建发[2014]259号文《长沙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活动管理规定》的“综合评估法I”执行。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自主经营、独立核算的公司,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含)以上资质,须具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2012年以来承担过一个(含)以上以往工程业绩。

3、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2012年以来以同等职位承担过一个(含)以上以往工程业绩,无在建项目。

4、拟任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且无在建项目。

5、本项目以往工程业绩为已竣工的单项合同金额在6000万元(含)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施工项目。以往工程业绩以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经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合同和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记录/备案表)为准;时间以工程竣工验收文件中建设单位签字的时间为准。不接受联合体、分包、港澳台或境外业绩。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处于被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禁止参与投标期限内。

9、湖南省外的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10、因相关原因被我司函告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与轨道公司项目投标的单位按函告内容执行。

11、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要求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

三、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023日至2015年1115日登录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www.csjszbb.com:81)和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

四、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捌拾万元整。

2、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含)。投标保证金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含)到达专用账户(以托管银行到帐日期为准)。

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银行转帐、银行电汇、银行汇票、网银转帐,以投标人自身的名义通过其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专用账户(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

    号: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获取的子账号

4、请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并在下方点击“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按钮,获取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可下载和打印),该信息单中注明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为投标人提交相应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

5、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提交,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

6、投标人应按照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投标保证金子账号获取操作说明”获取本项目(标段)对应的账号信息,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中所获取的信息正确填写,不得填写项目及标段名称,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后可登陆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点击“投标保证金”按钮查询保证金到账情况。

7、项目开标时,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以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信息平台提供的“投标保证金到账信息公示表”为准。

8、项目本次招标出现招标失败(流标或废标)情况的,投标保证金将即时退还至原交纳账户。重新组织招标采购时,投标人应当重新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并按新账号交纳投标保证金。

9、因投标人原因,未按要求从其基本账户按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依法当众认定并宣布其投标无效。

五、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有任何疑问,应在2015年1027日17:00前将疑问上传至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的答疑专区对应项目中,逾时不予受理。投标人的疑问不得透露单位和个人信息,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

答疑文件及招标文件的修改或澄清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将在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及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上发布,敬请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1、开标时间和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116日9:00(北京时间)

2、开标及投标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开标

4.1开标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参加的,法定代表人须持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影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投标承诺书》原件参加开标。

4.2开标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的,其委托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原件(须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影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投标承诺书》原件参加开标。

4.3省外企业须其企业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参加开标会议。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特殊原因的相关证明原件,并须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到场。

注:(1)法定代表人若因住院不能到场参加开标会议的,须提供三甲(含)以上等级医院出具的正式住院证明原件。

(2)法定代表人若因出国不能到场参加开标会议的,须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出国机票影印件和护照(含签证页)影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4.4开标验证由行政监督人员和现场监委在开标现场进行查验。投标人未按以上要求提交验证资料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并当场退回其投标文件。

、投标人未按长发改[2012]816号文件录入投标人基本信息库或未按资格后审要求附其原件或彩色影印件的,属于资格后审内容的,其资格后审不合格(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原件的除外);投标人类似项目经历、工程获奖情况、企业信用加分、企业通过安全认证等可能引起计分或加分的项目未按长发改[2012]816号文件录入投标人基本信息库的或未在投标文件中附其复印件或彩色影印件的,均不给予计分或加分。

    入库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3、4号窗口【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  

    联 系 人:谢纲、刘丽霞 

    联系电话:0731-89938883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附件1                      

  资格后审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要求表

资格后审关键岗位人员

最低配备要求

其他要求

    本次资格后审时的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如下:

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3人、安全员3人、质量员2人

 

关键岗位人员中拟任项目负责人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证、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身份证复印件;技术负责人应附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身份证复印件;施工员、质量员应附身份证、执业资质证或上岗证书复印件,安全员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岗位资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本人执业单位一致。所有关键岗位人员均不得有在建。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有效的社保证明。

   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应提供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或官方查询网址,同时其投标人关键岗位人员在本省的在建情况在湖南省建筑信息网平台上查询。

注:1、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应按《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湘建建【2015】57号文)的规定执行。

 

 芙蓉南路(侯家塘-万家丽路)道路提质改造工程施工项目图纸.zip
 芙蓉南路(侯家塘—万家丽路)道路提质改造工程施工项目招标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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