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建筑工程] 地区:[河南] 点击:[45]次 更新日期:2015-10-26 14:11:17.0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范县王楼镇中心镇区美丽乡村建设试点项目,由豫财农改【2015】16号文批准,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王楼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河南宏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址:范县王楼镇中心镇区
2.2计划投资:约 1200万元
2.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4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所有内容
2.5质量要求:合格
2.6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两个标段
第一标段:道路工程及绿化:
濮台公路工程:规划修整道路长1216米,非机动车道5米,人行道宽12米;路灯82盏;铺设绿化带3米宽,行车树486棵,绿篱29184株;
阳光大道工程:西段(葛彭路至民生路段)道路长753米,新建人行道2米;新建东段(民生路至杨楼河)道路长297米,行车道16米,人行道2米;路灯70盏;铺设绿化带3米宽,行车树420棵,绿篱25200株;
第二标段:施工及质量保修期内全部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一标段: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资格)且具有安全考核合格证,并无在建工程。
(4)近两年(2013、2014)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财物被接管、冻结、破产等情况;
(5)业绩:201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企业和项目经理各承担过类似项目工程业绩均不少于1个;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6)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针对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出具告知书的时间须在本工程招标公告报名期间内);
第二标段: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拟派项目总监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
(4)近两年(2013、2014)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财物被接管、冻结、破产等情况;
(5)业绩:201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企业和项目总监各承担过类似项目工程业绩均不少于1个;
(6)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针对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出具告知书的时间须在本工程招标公告报名期间内);
注: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4、投标报名时间地点:
1、请于2015年10月23日至2015年10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6:00,节假日除外)到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阳光大厦)三楼报名。
2、招标文件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单位报名携带以下资料:
第一标段: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报名时应由法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无在建承诺及安全考核合格证,类似业绩证明材料(注:1、此项包含企业业绩和项目经理业绩;2、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报告缺一不可),财务报表,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出具告知书的时间须在本工程招标公告报名期间内)。
第二标段: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报名时应由法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类似业绩证明材料(注:1、此项包含企业业绩和项目总监业绩;2、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缺一不可),财务报表,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项目总监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出具告知书的时间须在本工程招标公告报名期间内)。
注:以上资料携带原件供查验、留两套装订成册的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均应加盖单位公章。
6、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濮阳市建设网》、《濮阳市建设工程交易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范县王楼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3939388536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宏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393-8602097
2015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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