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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陕县实验中学教学楼维修工程招标公告

 行业:[建筑工程] 地区:[河南] 点击:[44]次 更新日期:2015-10-21 17:42:15.0
摘要:  根据河南省陕县政府采购控购办公室下达的采购计划,受陕县初级实验中学的委托,陕县招投标中心现对“陕县实验中学教学楼维修工程”进行公开招标,具体招标事项如下:一、招标单位:陕县初级实验中学二、招标编号
  

根据河南省陕县政府采购控购办公室下达的采购计划,受陕县初级实验中学的委托,陕县招投标中心现对陕县实验中学教学楼维修工程进行公开招标,具体招标事项如下:

一、招标单位:陕县初级实验中学

二、招标编号:SZ-2015-099

三、招标内容:

该工程包括教室、办公室、走廊内粉刷,教室内1.5米贴面砖,操场部分铺设小型足球场详见工程量清单。

四、工    期:50日历天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五、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51021日—20151027

                (9: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购买标书时间:20151028

     地点:陕县招投标中心(陕县文化广电和新闻出版局四楼)

招标文件购买费用均为壹仟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投标人需缴纳投标保证金壹万人民币。

报名,购买标书步骤如下:

1、提交报名材料,复审报名资格;

2、通过资格复审后,当日将保证金交入指定账户;

3、持有效存款凭证,在陕县招投标中心财务处换取保证金收据;

4、发售标书当日,持保证金收据及标书费,购买招标文件。

保证金交纳账户:

单  位:陕县招投标中心

开户行:工行陕县府前支行

帐  号:1713120729350001117

投标保证金缴纳及兑换收据截止时间为2015102717:00前。

 

六、报名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资质(含叁级)

(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证件:

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资质证书、安全证书等相关证件、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拟派项目负责人及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委托代理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本年度的社保缴费证明(必须包含单位名称及个人的基本信息)

③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

④提供企业注册地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查询证明(查询对象: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若当地工商管理部门不办理此项业务,投标单位须出具工商管理部门不办理此项业务的证明并承诺本企业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

由一家金融机构网点出具的存款证明,存款额不少于150(证明出具时间应在报名期间);

    由投标单位自行出具的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项目的证明。

    条要求根据《陕县重大项目廉政预警工作暂行规定》(陕纪文[2013]47号

报名所需材料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原件验证复印件加盖章留存,必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七、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详见招标文件,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八、开标时间: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中心联系人:秦女士

联系电话及传真: 0398---3838298

网  址:  www.sxzbzx.cn

 

 

   陕县招投标中心

                      二零一十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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