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建筑工程] 地区:[河南] 点击:[43]次 更新日期:2015-10-21 17:41:41.0 |
一、招标条件
南乐县兴华路给水管网改造工程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南乐县自来水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南乐县兴华路给水管网改造工程
2.2、招标编号:PZHN201502031号
2.3、建设地点:濮阳市南乐县
2.4、工程概况:南乐县兴华路(南侧)供水主管线更换工程(自来水公司-开元路),主管道总长735m;
2.5、投资金额:约100万元
2.7、质量要求:合格
2.8、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全部内容
2.9、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拟任项目经理具备市政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以及无其他在建工程;
(4)技术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2具有工程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及项目经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书》(出具告知书时间须在工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3.3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具体要求详见资格审查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标处理;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四、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的领取方法:
请投标申请人于2015年10月21日- 2015年10月27日(北京时间)登录濮阳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系统 (http://ztb.pyjsgc.com)下载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等资料。
五、资格申请文件、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资格申请文件、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5年11月16日9时00分;
5.2递交资格申请文件、投标文件地点:濮阳市中原路与振兴路交叉口向西100米阳光大厦三楼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大写:贰万 小写:20000元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公司基本帐户汇入指定的帐户内,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过期不到账的按无效标处理。
户 名: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管理专用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濮阳阳光大厦分理处(谢东小区支行)
银行账号:4100 1510 8340 5250 0586
银行行号:105502000357。
保证金分配:投标人在完成转账后,登录《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管理系统》http://ccb.pyjsgc.com,选择对应的项目完成保证金分配。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保证金在银行之间划转所需要的时间,以确保其在截止时间之前到达指定账户。
七、投标资信金金额及交纳方式
所有投标单位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交纳本项目投标资信保证金。
7.1投标资信金额: 大写:叁拾万元整 小写:300000元
7.2投标资信金交纳方式:请各投标人从公司的基本账户转账至以下指定账户:
户名:南乐县财政局国库集中支付中心
账号:16-453101040001107
开户行:濮阳市南乐县农行营业室
注: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资信金从公司基本帐户汇入指定的帐户内,资信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过期不到账的按无效标处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濮阳市建设工程交易网》、《濮阳市建设网》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乐县自来水公司
联 系 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13939333148
招标代理单位: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靳女士
联系电话:0393-6111338
驻濮地址:濮阳市中原路与开州路交叉口路北绿洲风景一号楼一单元二楼西户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招标单位
2015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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