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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永工业集中区创新创业园标准厂房工程招标公告

 行业:[政府采购] 地区:[湖南] 点击:[44]次 更新日期:2015-10-20 19:27:19.0
摘要:2015-10-20本招标项目江永工业集中区创新创业园标准厂房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江永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江永政发改字[2015]8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自筹(资金来源)。项目招标人

2015-10-20

本招标项目江永工业集中区创新创业园标准厂房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江永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江永政发改字[2015] 84 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自筹(资金来源)。项目招标人为江永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和江永县园区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岳阳市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项目名称:江永工业集中区创新创业园标准厂房工程
1.2  建设地点:江永工业集中区
1.3  建设规模:新建四层标准厂房两栋,工程总投资约2199.2万元,具体以江永县财政评审中心审定金额为准。
1.4  工期要求: 180 天(日历日)                            
1.5  质量要求:合格  
1.6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第279号文执行
1.7  招标范围:按图施工,包工包料,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设计图和工程量清单所包括的内容及范围为准。
1.8  标段划分:本工程按一个标段发包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2.2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3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须同时具有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2.4 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按湘建建[2015]57号文件规定(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2人、质量员1人、),且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同时在二个及二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证明方式:湖南省内企业以湖南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管信息平台查验为准,省外企业需提供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本公告发布后出具的无在建项目的证明),安全员必须取得C类安全考核合格证。
2.5 投标申请人近三年内所承建的工程无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
2.6 省外企业除满足以上条件外,必须提供持省外关键岗位人员证书真实性查询网址。
2.7因本项目时间紧、要求高,且要全额垫资。要求投标申请人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5年 10月27日前(正常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节假日除外)持相关公司证明原件(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资质证书、拟任项目负责人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及身份证明和响应金转帐单到项目地了解本项目详细情况和要求,现场勘察获取施工相关信息,以便于制作施工组织设计等,并到招标人处签订承诺书和获取现场勘察证明;踏勘了解期间(包含往返路途中)的费用及安全问题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2.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 投标保证金及响应金
3.1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肆拾万元整;响应金金额为:人民币叁佰玖拾捌万元整;
3.2 投标人在交纳投标保证金及交响应金时,必须在银行进帐单上注明“江永工业集中区创新创业园标准厂房工程”的投标保证金或响应金,如果没注明是“江永工业集中区创新创业园标准厂房工程”的投标保证金或响应金,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3.3 投标保证金及响应金须从投标申请人公司基本账户于前往项目地了解本项目情况前(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5年 10 月27日17:00前)转入投标保证金专管账户及响应金指定账户,未到账或达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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