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政府采购] 地区:[湖南] 点击:[70]次 更新日期:2015-10-20 19:24:48.0 |
依据湘潭市人民政府潭政办发[2015]20号文件、湘潭县人民政府潭政县函[2015] 70号文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PPP)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湖南凌云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湘潭天易示范区管理委员会的委托,就郁金香路(天易大道匝道—云龙东路)道路及两厢土石方工程PPP项目进行政府采购公开招标,现发布公告如下:
一、项目招标编号:LYZC-151028
项目立项文号: 潭天易发改投[2015]34号
二、项目授权主体:湘潭县人民政府
项目实施机构(招标人):湘潭天易示范区管理委员会
项目实施责任单位(签约主体):湘潭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凌云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三、项目概况
3.1、项目名称:郁金香路(天易大道匝道—云龙东路)道路及两厢土石方工程PPP项目
3.2、建设地点:北起天易大道匝道,南至云龙东路。
3.3、建设规模:郁金香路(天易大道匝道—云龙东路)北起天易大道匝道,南至云龙东路,全长664.868米,为城市次干道,规划路幅宽度30米。标准横断面采用一幅路布置形式:3米(人行道)+3米(绿化带)+18米(行车道)+3米(绿化带)+3米(人行道)。道路两厢土石方约153万立方米。
3.4、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质量标准合格工程。
3.5、投资概算:本项目总投资约人民币5388万元,其中土石方工程建设投资估算3080万元,道路工程建设投资估算2308万。开工前以施工图预算后财政投资评审审定的金额为准,投资结算金额以审计确定的为准。
3.6、建设工期:土石方工程建设工期6个月,道路工程建设工期12个月,共18个月。
3.7、缺陷责任期:竣工验收后12个月。
四、PPP项目合作范围
本PPP项目以郁金香路(天易大道匝道—云龙东路)道路及两厢土石方工程为界。招标人或招标人指定机构与中标社会资本方共同组建项目管理机构负责对本项目的建设管理。社会资本方全额出资依法对本项目红线范围内工程进行投资、建设、运营维护、移交等。
五、项目运作方式和要求
5.1、招标人或招标人指定机构与中标社会资本方共同组建项目管理机构负责对本项目的建设管理。社会资本方全额出资依法对本项目红线范围内工程进行投资、建设、运营维护和移交,招标人或招标人指定机构负责办理项目征地拆迁和前期报批报建等手续和建设工程中的协调、监管。工程竣工验收后由招标人向社会资本方分期支付项目建设资金和运营维护费用。
5.1.1项目机构:投标人被确定为中标社会资本方后,与湘潭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共同组建项目管理机构。
5.1.2前期工作:招标人或招标人指定机构负责办理项目前期报批报建的各项手续,确保本项目可以依法开工建设。
5.1.3工程建设:由中标社会资本方依法组织项目施工招投标工作(本次招标暂不涉及,由发改部门另行招标批复,如社会资本方能自行生产、提供、施工,依照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可以不再招标),依法确定施工单位(如中标社会资本方具备自行施工能力,则施工合同与项目实施责任单位签订;如不具备,则由中标社会资本方另行招标确定,并签订施工合同),按规定的建设管理程序科学组织项目设施,确保施工安全。项目建成后由政府相关部门组织竣工验收。
5.1.4计价办法:根据国家相关施工规范和设计施工图,按现行湖南省工程计价管理办法及现行配套文件、2014年版《湖南省市政工程消耗量标准》、2014年版《湖南省房屋建筑工程消耗量标准》、2014年版《湖南省安装工程消耗量标准》、2014年版《湖南省仿古建筑、园林景观工程消耗量标准》等有关文件规定的计价办法和取费程序计价。招标人招标时将提供经财政投资评审审定的工程量清单预算作为招标控制价,其综合单价作为分项招标控制价。投标人投标报价时只须对该工程量清单预算及其综合单价予以全部认可后采取税前下浮率方式进行报价。
5.1.5结算方式:回购款即工程总价采用预算单价方式: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按5.1.4规定的计价办法编制的经审计招标发布的工程建设造价税前下浮比例(具体下浮比例竞价确定)结算(即税前结算价为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招标人发布的该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1-中标下浮率)。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及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漏项部分按5.1.4条规定的计价办法计取、定额中缺项的部分双方询价签证确定后按本款同等下浮率结算(税前)。
5.1.6项目竣工验收后,招标人开始向社会资本方支付项目建设资金和运营维护费用,支付期2-3年。首期支付时间为项目竣工验收后15日内,支付比例不高于本项目合同价的40%,竞标确定。
5.1.7项目运营维护:在项目合作期内,由中标社会资本方负责本项目的运营维护,确保项目完好。项目移交后由招标人及指定机构负责运营维护。
5.1.8项目移交: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将项目交付政府方使用,并按规定程序和要求将项目和全部资料无偿移交给招标人及其指定机构。
5.1.9投资建设期间,因不可抗力的原因无法继续正常建设的,社会资本方应当在事发后24小时内书面报告湘潭天易示范区管理委员会,经县政府审核并同意后,可以提前终止合同。
5.2、社会资本方投资、建设该项目的各种税费必须在湘潭县内缴纳。
5.3、退出机制
在项目合作期内,社会资本方有下列行为之一者,政府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关系、有权重新选择社会资本方。
(1)、项目建设前期,由于中标社会资本方投融资能力和资金不能满足项目建设要求的,项目合作可终止。
(2)、因社会资本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国家建设工程有关质量评定标准合格等级的,经业主或监理方提出,拒不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国家建设工程有关质量评定标准合格等级的,工程达不到合同约定的时间进度的。
(3)、其他必要的情形在正式合同中另行约定。
合同解除后,对社会资本方已建设的工程内容,按政府审计部门审定的工程价款的80%结算,此价款3年后支付,且不计算回报,也不计算利息。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6.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格条件包括:
6.1.1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包括民营企业、国有企业、外国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包括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
6.1.2不是本级政府下属的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及其控股的其他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除外);
6.1.3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
6.1.4投标人:以2014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注册资本(如与实收资本不一致,以实收资本为准,以下同)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总资产5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净资产1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6.1.5提供2014年度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出具的财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
6.1.6投标人至少具有一个规模2000万以上市政道路投资或施工的类似项目经验,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需为本单位在职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无在建项目;
6.1.7具有与本项目投资规模相适应的投融资能力和建设管理能力;
6.1.8商业信誉良好,近三年内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6.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3、投标社会资本方必须符合以下两个条件之一,否则为不合格投标人:
6.3.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日前向招标人指定账户交纳不低于本项目工程投资概算10%的项目信誉保证金即540万元,开标后拟定的第一预中标人必须在三个工作日内缴足不低于本项目工程投资概算50%的项目实施保证金即2700万元,否则视同自动放弃中标。保证金均不计息,中标后信誉保证金自动转为项目实施保证金,项目实施保证金按进度分期返还;
6.3.2投标社会资本方有能力为湘潭天易示范区提供一定比例的融资,融资额度不得低于本项目投资概算的3倍,本项目要求融资额度为16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开标时提供融资证明材料。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7.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10月20日至2015年10月26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7.2、获取招标文件方式:须现场提交的证件资料:①营业执照副本原件;②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③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④单位介绍信原件;⑤公司法定代表人证明(含二代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含被授权人二代身份证)原件;⑥社保登记证或者近6个月缴纳社保资金的证明原件;⑦类似项目业绩原件;⑧企业资质证书原件;⑨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以及上述资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7.3、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湖南凌云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湘潭市岳塘区芙蓉路众一国际C栋3楼)。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份,售后不退。
7.4、资料不全、投标人与其证照不符合、超过购买招标文件时间的将被拒绝。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8.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5年11月12日上午9:00。
8.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为:湘潭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会议室。
8.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九、开标时间、地点
与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地点一致。
十、评标方法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采取综合评分法。
十一、投标保证金:人民币60万元。
十二、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政府采购网、湘潭市政府采购网发布。
十三、其他说明
13.1经项目授权主体同意,招标人有权单方终止本项目采购活动并无需承担任何责任,招标人具有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
13.2 本项目优先采购本国工程、设备和服务,必须进行的外国技术引进和转让需符合国家政策和有利于国内行业的发展。
十四、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湘潭天易示范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湘潭天易示范区
联 系 人:潘青云
电 话:13875219768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凌云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陈明 朱灿
电 话:0731-58532511
传 真:0731-53283537
邮 箱:18456154@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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