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政府采购] 地区:[河南] 点击:[56]次 更新日期:2015-10-20 19:22:26.0 |
正阳县政府采购中心受正阳县公安局委托,就其所需业务装备以公开招标方式重新采购,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项目编号:正政采招【2015】30-1号 2.招标货物名称及采购金额:货物需求见下表,详细技术参数需求见招标文件:
3.合格的投标人 3.1投标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资质证件齐全。 3.2 本次招标货物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生产厂家只能授权一家供应商。多家代理商使用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参加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 3.3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必须是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技术参数、具有生产厂家质量合格证明的产品,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专业标准。 3.4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发售 4.1 发售时间: 2015 年 10月20 日至 2015 年 10 月 26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00至 12:00 ,下午14:30至 17: 30。 4.2 发售地点:正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报名处。 4.3 报名处联系电话:0396-8906606。 4.4 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1)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资料并加盖公章(2)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投标人自行填写报名登记表(正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自行下载),报名登记表必须打印不得手写,以上资料一并用档案袋密封加盖公章后在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时装入保密箱(报名登记表中的信息必须和开标时提供的资料一致,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4.5 投标人报名时须向报名处另外提供一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加盖公章。 4.6 投标人报名时还须另外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及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一套单独密封装订并加盖公章,用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投标报名结束后由招标人将投标人相关资料统一报送至正阳县人民检察院,由正阳县人民检察院对所有报名的投标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若查询到投标单位有行贿犯罪记录,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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