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建筑工程] 地区:[河南] 点击:[35]次 更新日期:2015-10-20 19:20:07.0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全国新增1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濮阳县2015年度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业主为濮阳县实施国家千亿斤粮食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省、市、县财政资金,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名称:全国新增1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濮阳县2015年度建设项目
2.2 建设地点:濮阳县海通、郎中2个乡,涉及宋锁城、赵堂等18个行政村
2.3项目批准文号:濮发改投资(2015)368号文件
2.4 计划工期:60日历天/标段
2.5质量要求:合格
2.6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
2.7标段划分及标段内容:1个监理标和14个施工标
监理标:本项目施工全过程的建设监理服务
施工标:
标段 |
项目建设内容 |
备注 |
1 |
新打机井及机井井堡工程 |
详见清单及图纸 |
2 |
新打机井及机井井堡工程 | |
3 |
新打机井及机井井堡、旧机井井堡工程 | |
4 |
衬砌梯形渠工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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衬砌梯形渠工程 | |
6 |
衬砌梯形渠工程 | |
7 |
建设桥、涵、闸及闸门配套工程 | |
8 |
建设桥、涵、闸及闸门配套工程 | |
9 |
新修生产路工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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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生产路工程 | |
11 |
新修生产路工程 | |
12 |
低压地埋线及配电房工程 | |
13 |
低压地埋线及配电房工程 | |
14 |
机井配套及安装工程 |
监理标段:持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的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具有水利水电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1-3标段:持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具有凿井贰级及以上资质。
4-6标段:持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7-8标段:持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9-11标段:持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具有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12-13标段:持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具有送变电工程专业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14标段: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设备生产厂家或销售商或代理商,所投产品需经过相关部门质量检测,颁发合格证书。
3.2项目总监或技术负责人或建造师资格要求:
监理标段:拟派项目总监具有相关专业注册监理师资格,且与本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已缴纳一年以上社会保险。
1-3标段:拟派技术负责人要求具有中级或以上职称,且与本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已缴纳一年以上社会保险,没有正在施工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企业应出具拟派技术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承诺证明)。
4-13标段:拟派建造师要求具有贰级及以上相关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不含临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与本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已缴纳一年以上社会保险,没有正在施工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企业应出具拟派建造师无在建工程承诺证明)。
注:社保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险明细证明,网上下载的无效。
3.3财务要求:
企业近两年(2013年度、2014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4业绩要求:
监理标段:项目总监近三年内完成过相同规模的类似工程业绩,至少一项(中标通知书和合同)。
1-3标段:技术负责人近三年内完成过相同规模的类似工程施工业绩,至少一项(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及竣工验收证书)。
4-13标段:建造师近三年内完成过相同规模的类似工程施工业绩,至少一项(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书)。
14标段:企业三年内完成过相同规模的类似业绩,至少一项(以合同为准)。
3.5投标企业及相关人员近三年不得存在行贿犯罪行为,需提供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对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总监或技术负责人或建造师近三年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记录,投标时提供《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出具时间须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
注:①项目总监或技术负责人或建造师先前承接建设项目已产生变更或已解除与原有承建工程合同,经在网上核实查询不到者按无效标处理。
②未提供竣工验收报告项目视为在建工程。
3.6其他要求: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每个投标人只能报一个标段。
(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符合要求的报名将被拒绝,投标人应对自身资格及所提供的资料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前相关单位和个人不对投标人的资格做最终认定,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5.1本项目采取直接下载招标文件。已有数字证书的投标人可直接登录濮阳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系统下载招标文件;未有数字证书的投标人可登录“濮阳市建设工程交易网—招标投标—招标投标指南”查询办理数字证书流程。
5.2请投标人于2015年 10 月 20 日-2015年 10 月 26 日登录濮阳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系统(http://ztb.pyjsgc.com)下载招标文件等其他资料。
5.3其他材料:包括补充文件、澄清答疑等材料。请投标人自行在《濮阳市建设工程交易网》上查阅,并按通知时间领取,因未及时查阅而无法按时领取者后果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5年 11月10日 09 时00 分,地点为:濮阳市中原路与振兴路交叉口向西100米路北阳光大厦五楼。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相应金额的投标保证金以电汇形式从其基本账户汇入指定账户并提供银行回单
投标保证金金额:1-6标段人民币 四万 元整,7标段人民币叁万 元整,8标段人民币 贰万 元整,9-11标段人民币 四万 元整,12-13标段人民币 贰万 元整,14标段人民币 贰万 元整,监理标段人民币 伍仟 元整。
户 名: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管理专用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濮阳阳光大厦分理处(谢东小区支行)
银行账号:4100 1510 8340 5250 0586
银行行号:1055 0200 0357
地址:濮阳市中原路与振兴路交叉口向西100米路北阳光大厦。
保证金分配:投标人在完成转账后,登陆《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管理系统》http://ccb.pyjsgc.com,选择对应的项目完成保证金分配。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保证金在银行之间划转所需要的时间,以确保其在截止时间之前到达指定账户,如未进行保证金分配而导致无法查询到账,按未交保证金处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濮阳市建设工程交易网》上同时公开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濮阳县实施国家千亿斤粮食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 系 人: 秦先生
电 话: 0393—3329226
招标代理机构: 河南兴伟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刘女士
电 话: 18339362555 0393-5388881
邮 箱:pyxw1801@sina.com
本公告解释权归招标人。
2015年 10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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