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蔡县商务中心区媒体宣传平台项目
为提升我县整体形象,美化亮化县城,急需建设市民之家商务中心区媒体宣传平台。新蔡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报请政府批准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商,现委托驻马店市瑞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组织新蔡县商务中心区媒体宣传平台项目的招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 工程概况:
1、建设内容:在商务中心区市民之家建设商务中心区媒体宣传平台,包括一台25m*9m的LED显示屏、附属用房、舞台及灯光音响等。经预算共519.12万元。
2、建设期限:60天,从正式开工起至完成承包工程全部设计内容并达到国家验收标准的全部有效天数。
二、投资人须知:
1、招商方式
本项目采用BOT模式(建设、运营、转交方式)招建设运营商,其中利用省财政厅(豫财[2015]21号)下达我“两区”建设专项补助资金228万元,不足资金由中标单位负责投资,中标单位负责该项目的建设、经营、管理,合同期10年,经营期间收入按中标价双方投资比例进行分成,合同期满后,该项目无偿交还给新蔡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参选投资人要求
2.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2、 参选企业须为生产制造型企业,且营业执照注册资金在5000万元(含5000万元)以上。
2.3、参选企业近两年承建过单项150平米以上的LED显示屏项目;
2.4、拥有一定规模的后期维护团队及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2.5、无不良行为纪录;
2.6、领取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①领取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
②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③缴纳招商保证金的收据及转账凭证;
④提供近两年承建过的单项150平米以上的LED显示屏项目业绩证明。
备注:携带上述材料的原件供现场查验,留存装订成册的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申请人公章。资料不齐全的,不得领取招商文件。
三、文件获取须知
1、获取时间:2015年 10月19 日至2015年 10月23 日(工作时间)。
2、新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蔡县周潢路南段)
3、参选保证金:
参选人在获取招商文件前,以银行转账方式交纳参选保证金25万元人民币,汇入到招商人指定的银行账户,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收款人户名:新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收款人账户:1715127329100002228
收款人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蔡驻新路支行
行号:1025 1191 2737
联系人:王华梅 联系电话:0396-3721020
(保证金银行汇单上及保证金收据必须注明本项目编号)
4、招商文件每份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招商会议于2015年10月28日下午15时在新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
四、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新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同时发布。
五、联系方式
招商单位:新蔡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15836605839
招商代理机构:驻马店市瑞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33468944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