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阳市生活垃圾综合处理产业园项目(BOO)竞争性磋商公告
按照沁阳市政府要求,经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沁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沁阳市沁北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沁阳市生活垃圾综合处理产业园项目(BOO)”竞争性磋商相关事宜,现将磋商内容公告如下:
一、采购人:沁阳市沁北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二、采购编号:沁政采磋商【2015】第1号
三、项目概况与磋商内容:
1、项目名称:沁阳市生活垃圾综合处理产业园项目(BOO)
2、项目建设地点:沁阳市山王庄镇盆窑村;
3、项目建设规模:设计建设规模为日处理生活垃圾300吨以上,随着城市化的发展,垃圾收集量将会有进一步的增加,处理规模可由参与磋商单位根据自身经验自行确定;
4、磋商内容:生活垃圾综合处理项目投资建设、运营管理与项目拥有(BOO)之特许经营权。特许经营期为30年,含建设期和运营期。自特许经营协议签订之日起计;
5、运作方式:由成交单位负责项目申请报告、环境影响评价、地质初步勘查、地质详细勘查等前期工作,并负责项目的设计、投资、建设及运营,确保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费用由成交单位承担;
6、投资回报方式:垃圾综合处理所得收益和政府支付的垃圾处理补贴;
7、具体磋商内容见磋商文件。
四、项目总投资:30000万元。
五、参与磋商单位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须是在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符合本项目要求;
3、有良好的银行资信、相应的偿债能力和提供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近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近三年内具有生活垃圾综合处理项目建设和经营的成功案例;
5、具备执行本项目的资金实力;
6、具有从事类似项目相应数量的技术、财务、经营等关键岗位人员;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磋商时需提供由检察院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查询包括法人,法定代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证明原件,否则取消其磋商资格;
9、本项目不接受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磋商。
六、报名及磋商文件的获取方式与时间:
1、报名时间:2015年10月16日至2015年10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
2、报名办法:携带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人企业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身份证明、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近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等(以上均需要原件及1份复印件)到沁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大厅报名;
3、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另行电话通知;
4、磋商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5、磋商文件的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七、响应文件的递交及举行磋商会议时间与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见磋商文件;
地点:沁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第一开标室。
2、响应文件开启时间:见磋商文件;
地点:沁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第一开标室。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焦作市政府采购网》、《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合信息网》、《中国沁阳网》、《沁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九、本项目采购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沁阳市沁北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1、联系人:任虎威
2、电话:0391- 2100633
3、地址:沁阳市紫陵镇神农大道一号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沁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联系人:靳芳
2、电话:0391-5281131
3、传真:0391-5281130
4、联系地址:沁阳市建设北路30号
十、财政部门联系方式:
沁阳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0391-5637651
2015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