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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远县安泰小区公共租赁房工程招标公告

 行业:[政府采购] 地区:[湖南] 点击:[60]次 更新日期:2015-10-15 15:17:40.0
摘要:2015-10-15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宁远县安泰小区公共租赁房工程已由宁远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宁发改[2015]21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及县配套。招标人为宁远县房产局,招标代理机构为

2015-10-1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远县安泰小区公共租赁房工程已由宁远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宁发改[2015]21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及县配套。招标人为宁远县房产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天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宁远县安泰小区公共租赁房工程;
2.2  建设地点:宁远县九嶷山、大界、大阳洞、仁和、湾井;
2.3  建设规模:房屋建设共计5栋,建筑总面积为8220.99平方米,总投资为960.28万元[其中1#楼面积约808.28平方米,总投资约为98.89万元(含3万元安装费);2#楼面积约1607.08平方米,总投资约为189.72万元(含5万元安装费);3#楼面积约1607.08平方米,总投资约为189.72万元(含5万元安装费);4#楼面积约1203.6平方米,总投资约为136.97万元(含4万元安装费);5#楼面积约2994.95平方米,总投资约为 344.98万元(含10万元安装费)];
2.4  标段划分:本项目按三个标段划分,即1#、2#楼为一标段(建于九嶷山、湾井);3#、4#楼为二标段(建于大界、大阳洞);5#楼为三标段(建于仁和);
2.5  工期要求: 第一标段:1#、2#楼210天(日历日);第二标段:3#楼210天(日历日),4#楼270天(日历日);第二标段: 5#楼240天(日历日);                          
2.6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合格工程验收标准;
2.7  保修要求: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80号)规定执行;
2.8  招标范围:按图施工,包工包料,合理价一标段为288.61万元、二标段人民币为326.69万元)、三标段人民币为344.98万元(含水、电、卫、消防、避雷、化粪池等)(以招标人提供的“宁远县安泰小区公共租赁房工程”的施工设计图、工程量清单所包括范围的内容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为房屋建筑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4.1项要求;
3.4  投标申请人近三年内所承建的工程无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为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为防止资质挂靠行为,甲方以及相关监管部门将对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到位情况进行考核,关键岗位人员在施工期间每月到岗到位不少于22天,其中项目经理每缺岗1天,处罚1000元,其他岗位人员每缺岗1天,处罚200元。从项目履约保证金中预留30%用于考核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到位,预留款待工程验收完工,扣除处罚款后退还施工方。(开标后,招投标监管部门将对中标候选人提供的社保证明的真实性进行核查,中标候选人有提供虚假证明文件骗取中标的,一经查实,将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第五十四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之规定进行处罚);
3.9本项目分三个标段,投标单位投标时,不对应标段(不针对投标文件的编制),可以参加所有标段的投标,每个投标单位不管是配备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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