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建筑工程] 地区:[河南] 点击:[32]次 更新日期:2015-10-10 13:23:28.0 |
清丰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现作为抽取人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参加抽取, 清丰县现代农业园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提供招标代理服务。
一、招标范围和内容 施工、监理
二、参加抽取的招标代理机构需具备的资格条件和要求。
1、招标代理机构须具备建设工程招标代理甲级,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乙级及以上。
2、参选代理机构必须已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信用登记且无违法违纪行为。
3、不接受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招标代理机构组成联合体参加抽取;不接受驻地方办事处参与竞标。
4、项目负责人为招标代理公司注册人员,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中级职称,具有招标师或国家注册造价师资格。提供在本单位近三年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并提供真实有效的网上查询方式或原始缴款凭证。
5、拟投入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专职人员人数不得少于3人(含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及专职人员为本单位在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信用登记的人员,提供在本单位近一年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并提供真实有效的网上查询方式或原始缴费凭证。
6、参选代理机构需提供2013年至今承担过类似项目招标代理业绩至少一份(提供签订的招标代理合同和政府行政部门指定网站发布的招标公告)。
7、确定候选代理机构后,建设单位有权去代理机构办公场地实地考察代理公司的办公场地和设备情况。
8、在项目实施期间项目负责人必须保证在招标人需要时3个小时内赶到招标人所在的办公地点。
9、2015年9月29日至2015年10月14日(含备选代理公司),在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代理机构抽取中被选定的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参加本项目抽取活动。
三、抽取须知
参加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全部人员必须为濮阳市公共资源考试合格人员。
参加抽取的代理机构应携带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持身份证(原件)或项目负责人持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企业资质证(副本);
3、拟派项目负责人需提供身份证、相关专业职称证书。在单位缴纳的近三年的养老保险证明、并提供真实有效的网上查询方式或原始缴费凭证,资格证书原件并亲自到场。
4、2013年1月1日以来企业类似业绩至少一份(提供签订的招标代理合同和政府行政部门指定网站发布的招标公告),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拟投入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的专职人员(须在本单位交纳养老保险)的执业资格证书或岗位资格证书,在本单位缴纳的一年以上(含一年)养老保险证明原件,并提供真实有效的网上查询方式或原始缴费凭证。
6、提供公司驻濮办公场所的房屋租赁合同或房产证。
以上提供资料均需验原件,留两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且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
四、抽取办法
1、参加抽取的招标代理机构,推选出3名代表(若参加抽取的单位少于3家(含3家),则每家单位参加一名人员)为公证人,负责对抽取设备进行现场检验,无异议后认可签字。并负责资格审查公正,如公证人员为代理机构候选人,取消公证人资格,参加抽取的招标代理机构重新推选出1名公证人。
2、按照合格的代理机构签到顺序抽取单位序号,抽取完成后再用摇号机摇出3个号码,与摇出号码对应的单位,即为被选中的代理机构候选人。
3、本次招标公开摇取3名候选人。第一个被摇到的单位拟为第一候选人,依此类推抽取3名候选人。若参加抽取的单位不足3家的,正常进行公开摇取,按被摇到的顺序拟为第一、第二候选人。若参加抽取的单位只有1家的,并具备抽取条件的,直接签订合同。
4、由招标人、监督人推选出的公证人对抽取的3家代理机构提交的资料进行现场审查,如现场审查3名候选人不符合条件,对剩余单位再进行摇取代理机构候选人(以此类推)。
5、抽取人有权对候选人的办公场地进行勘测后综合确定,也可直接确定。
五、抽取时间
时间:2015年10月14号10点00分
地点:阳光大厦3楼
六、费用
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正常代理费的80%(服务态度差、业务不熟练下浮代理服务费10%-30%)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濮阳市建设工程交易网》上发布。
八、招标人:清丰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联系人: 杨建坤
联系电话: 18639388661
九、本公告解释权归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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