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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县东和乡崔家山村滑坡地灾搬迁工程

 行业:[建筑工程] 地区:[山西] 点击:[50]次 更新日期:2015-10-08 14:20:52.0
摘要:招标公告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长治县东和乡崔家山村滑坡地灾搬迁工程已由长治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长县发改经字【2015】123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治县东和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为申请省级资金、市级资金、
招 标 公 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治县东和乡崔家山村滑坡地灾搬迁工程已由长治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长县发改经字【2015】123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治县东和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为申请省级资金、市级资金、地方配套资金及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长治县东和乡崔家山村滑坡地灾搬迁工程
2、本工程建设地点为长治县东和乡东和村。 
3、建设规模:规划总建筑面积16000m2,地上总建筑面积14606m2(住宅建筑面积14501m2,村级活动场所建筑面积105m2),地下建筑面积1394m2。
4、计划工期:540日历天。
5、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本工程按一个标段组织招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叁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携带以下资料: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规费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拟担任本工程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上述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套)于2015年10月8日至2015年10月13日工作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治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报名。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5年10月8日至2015年10月13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在山西三木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10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1 日内寄送。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1、山西招投标网2、长治市建设工程交易网3、长治县政府门户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治县东和乡人民政府 
地    址:长治县东和乡    
联 系 人:刘显勇                 
电    话:0355-8213511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三木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治市英雄中路383号
联 系 人:李淑平                          
电    话:0355-203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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