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安阳县社会福利中心项目 已由 安县发改投资[2015]80号 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安阳县民政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安阳县原蒋村镇卫生院内;
2.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3投资概算:约150万元;
2.4建设规模:项目占地面积313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195平方米,室外活动场所300平方米,围墙及绿化地面积1000平方米;
2.5工 期:90日历天;
2.6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的所有内容;
2.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应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及特种专业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临时)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没有其他在建工程,2012年9月1日以来完成过类似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报告);
3.4企业信誉良好,具有安阳县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3.5企业近三年(2012、2013、2014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通过的投标文件将作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2015年 9 月 24 日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至 11:3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在 安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服务大厅(安阳市海河大道与东风路交叉口东50米路北)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4.3 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法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人身份证和被授权人身份证的复印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5年 10 月 20 日下午 14 时 30分,地点为安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服务大厅(安阳市开发区海河大道与东风路交叉口东北角50米)。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安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安阳县民政局
联系人:姜先生
电话:13937208289
招标代理:河南融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0371—60680207 18790816131
附件1:清单下载
附件2:图纸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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