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建筑工程] 地区:[河南] 点击:[35]次 更新日期:2015-09-24 12:55:41.0 |
1、招标条件 正阳县2015年新建村委办公楼项目已由驻组通【2015】22号文件批准建设,各种有效资料已经县住建局审核确认。项目招标人为正阳县财政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中外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总承包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正阳县2015年新建村委办公楼项目。 2.3 建设地点:项目所在地境内。 2.4 建设内容:施工图全部(其中村委办公楼含附属工程等)。 2.5 项目总投资:约400万元。 2.6 计划工期:见招标文件。 2.7 质量:合格。 2.8 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及工程量清单规定的全部内容(含答疑、补遗,如有)。 2.9标段划分:共分三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不含临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工程; 3.4、企业资信良好。近三年内,无不良行为记录,未被任何部门限制投标;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9月23日至2015年9月29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00分~11时30分,下午15时30分~18 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企业法人代表或其项目经理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建造师证到正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处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投标申请人自行填写报名登记表(报名登记表请到正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自行下载打印)并用信封密封加盖公章后在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时装入保密箱(报名登记表中的信息必须和开标时提供的资料一致) 4.2、 投标申请人报名时还须向正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建造师证、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的身份证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并填写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登记表一起密封装订(密封的档案袋上须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登记表请到正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自行下载打印)。 4.3、投标报名结束后由招标人将投标人相关资料统一报送至正阳县人民检察院,由正阳县人民检察院对所有报名的投标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若查询到投标单位有行贿犯罪记录,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4.4、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含图纸),售后不退。 4.5、 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需出具购买招标文件的收据原件,否则不予接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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