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安阳县柏庄镇“西街-北街”道路改建工程(第二次)已由安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安发改投资【2015】285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及市县自筹,招标人为安阳县柏庄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安阳县柏庄镇。
2.2 建设规模:新修水泥路1.9km。以实际工程量为准。
2.3总投资:462840.00元。
2.3 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所有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3.2本标段的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自201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至少一项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指:公路工程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
3.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它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
质检员、试验员、测量员等管理工程主要人员应具有相应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授权代理人、建造师、项目总工、质检员、试验员、测量员、安全员等工程主要人员须是投标人本单位在职职工(以上人员必须提供个人养老保险账户清单并经保险机构盖章确认);建造师书面承诺在递交投标文件和本工程施工期间无其他在建工程,并参与施工全过程,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不予更换。
3.4企业信誉良好,具有安阳县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3.5近三年(2012年度,2013年度,2014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 2015年9月23日至 2015 年9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2:00时,下午 15:00 时至 18: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安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服务大厅(安阳市海河大道与东风路交叉口东50米路北)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报名时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人身份证和被授权人身份证的复印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10月26日上午12时00分,地点为 安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大厅(安阳市海河大道与东风路交叉口东50米路北)。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和《安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安阳县柏庄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姚先生
联系电话:15083070333
代理机构:河南求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15713723211
附件1:图纸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