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建筑工程] 地区:[河南] 点击:[27]次 更新日期:2015-09-22 20:01:33.0 |
招标编号:HC-PYZB-2015-022
富士康正一特殊材料产业园厂房、生产辅助用房土建工程施工及厂区建设监理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已经完成,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一、招标范围:施工范围包括:A01辅助生产用房、A03丙类车间、A05丙类仓库、A06研磨车间、A07甲类车间、A08-2甲类仓库二、A08-1类仓库一的土建部分;监理范围包括:厂区建设(包括:A01辅助生产用房、A02涂布车间、A03丙类车间、A05丙类仓库、A06研磨车间、A07甲类车间、A08-2甲类仓库二、A08-1类仓库一土建、机电、空调、消防、通讯等及道路、排水、供水、供气、热力等配套设施的全厂建设项目)的施工阶段及质量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
二、工程概况:富士康正一特殊材料产业园厂房、生产辅助用房土建工程,建设内容为A01辅助生产用房、A03丙类车间、A05丙类仓库、A06研磨车间、A07甲类车间、A08-1类仓库一、A08-2甲类仓库二,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三、建设地点:濮阳经济技术产业集聚区石化路西段路北
四、投资计划及批准文号:项目投资约1000万元,豫濮经技服务〔2015〕16368号
五、资金来源:自筹
六、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二个标段
第一标段:A01辅助生产用房、A03丙类车间、A05丙类仓库、A06研磨车间、A07甲类车间、A08-2甲类仓库二、A08-1类仓库一的土建施工;
第二标段:厂区建设(包括:A01辅助生产用房、A02涂布车间、A03丙类车间、A05丙类仓库、A06研磨车间、A07甲类车间、A08-2甲类仓库二、A08-1类仓库一的土建、机电、空调、消防、通讯等及道路、排水、供水、供气、热力等配套设施的全厂建设项目)的施工阶段及质量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
七、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资格申请,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办法,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八、资格要求:
第一标段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和钢结构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经理须具备贰级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3、参加投标的企业资格资格后审时,由法人或委托代理人本人带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贰级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2012年1月1日以来类似业绩(指工业厂房,建筑面积在8000平方米以上)两份,工程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书》(出具告知书的时间须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环节内有效)、2013年度、201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等相关证明材料(以上均为原件)参加资格后审。
第二标段资格要求:
1、投标企业应具备房屋建筑专业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同时具备化工石油工程监理甲级监理资质或甲级综合资质,项目总监应具有国家注册房屋建筑专业监理工程师证,且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参加投标的企业资格后审时,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带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拟派项目总监注册工程师证、中级及以上职称证,2012年1月1日以来类似业绩(指化工厂房,建筑面积在8000平方米以上)两份,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2013、2014年度)、工程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书》(出具告知书的时间须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环节内有效)等相关证明材料(以上均为原件)参加资格后审。
九、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的下载方法:
各潜在投标人,请于2015年9月22日- 9月29日登录濮阳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系统 (http://ztb.pyjsgc.com)下载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
十、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的领取方法:
1、请各潜在投标人于2015年9月22日-2015年9月28日(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8:00时到濮阳市中原路与振兴路交叉口向西100米阳光大厦负一楼现场报名,第一标段报名时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拟派项目经理注册资格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以上资料提供原件,留加盖公章复印件两份,并装订成册;第二标段报名时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拟派项目总监注册工程师证、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以上资料提供原件,留加盖公章复印件两份,并装订成册,报名后领取资格审查文件及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500.00元),售后不退。
2、未现场报名的投标单位,投标无效。
注:各潜在投标人在下载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同时需现场按要求报名,未现场报名的投标单位,上传的电子标书无效。
十一、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见招标文件
2、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濮阳市阳光大厦三楼开标室(濮阳市振兴路与中原路交叉口向西100米)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十二、投标保证金:
第一标投标保证金为壹拾贰万元,第二标段标投标保证金为伍仟元;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汇入指定账户内(指定账户如下),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不到账的按无效标处理;户名: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管理专用户,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濮阳阳光大厦分理处(或谢东小区分理处),银行账号:4100 1510 8340 5250 0586,行号:105502000357;保证金分配:投标人在完成转账后,登录《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管理系统》http://ccb.pyjsgc.com,选择对应的项目及标段完成保证金分配。
十三、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濮阳市建设工程交易网》、《濮阳市建设网》上公开发布。
十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濮阳市濮康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闫蕾 联系电话:0393-6995668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程书国 联系电话:0393-4612000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招标人
2015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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