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安阳县上柏树-五龙沟-安姚路改建工程施工已由 [2013] 1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安阳县洪河屯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及乡镇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安阳县洪河屯乡境内。
2.2总投资额:投资约1135576元。
2.3计划工期: 60 日历天。
2.4招标规模:安阳县上柏树-五龙沟-安姚路改建工程路线起点位于西起安姚路,东至上柏树,桩号K00+000-K3+600.00:项目路线全长3600.00米;技术标准为:行车速度20KM/h;路基宽度:6.5米,路面宽度:5米;土路肩宽度:2×0.75m;;路面结构类型为:加铺新水泥混凝土面层20cm;公路四级。(详见图纸)。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3.2投标人应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3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无在建工程。
3.4项目总工应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质检、试验、测量人员应具备相应岗位证书,安全人员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授权代理人、建造师、项目总工、质检员、实验员、测量员、安全员等工程主要人员须是投标人本单位在职职工(以上人员必须提供个人养老保险账户清单并经保险机构盖章确认);建造师书面承诺在递交投标文和本工程施工期间无其他在建工程,并参与施工全过程,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不予更换。
3.5 2012年度、2013年度、2014年度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
3.6 2012年1月1日以来企业具有单项合同金额 100 万元及以上的类似工程合同业绩。
3.7 具有安阳县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 2015 年9月21日至 2015 年9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安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服务大厅(安阳市海河大道与东风路交叉口东50米路北)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元,售后不退。
4.3 领取招标文件时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人身份证和被授权人身份证的复印件并加单位盖章)。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 2015 年10月20日上午 9 时 00 分。
5.2 开标地点为安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大厅(安阳市海河大道与东风路交叉口东50米路北)。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和《安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安阳县洪河屯乡人民政府 代理机构: 中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安阳县境内 地 址:郑州市中原西路17号中原万达广场写字楼A座24层
邮 编:455000 邮 编:455000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 系人: 王女士
电 话: 13803722801 电 话: 18317359309 0371—86507707
附件1:图纸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