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安阳县水冶镇铁东路南延工程已由 河南省财政厅以豫财农改[2015]17号 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资金及地方配套,招标人为安阳县水冶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安阳县水冶镇铁东路南延工程
2.2建设地点:安阳县水冶镇
2.3资金来源:上级资金及地方配套
2.4投资规模:约1650万元
2.5工期控制目标:90日历天
2.6招标范围:施工期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3.2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3拟任项目总监为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且在本企业注册,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业绩及信誉等方面应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4 2012、2013、2014年度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须提供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新成立公司以成立日期算起)
3.5近三年(2012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至少一项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指:总投资1000万以上市政道路监理(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
3.6安阳县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证明。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
3.8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2015年 9 月21 日至2015年 9 月 25 日(每日8:30至11:30分,下午15:00分至17:30分,法定节假日除外)。
4.2招标文件领取地点:安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服务大厅(安阳市开发区海河大道与东风路交叉口东50米路北)。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 售后不退。
4.3领取招标文件时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人身份证和被授权人身份证的复印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的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 10 月 19 日上午9:00整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安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大厅(安阳市开发区海河大道与东风路交叉口东50米路北)
5.3逾期送达或未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招标采购综合网》、《安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安阳县水冶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马先生 联系电话:13937270298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8637252678
附件1:图纸下载
附件2:清单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