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惠丰特种汽车有限公司(原矿机厂)家属楼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项目已由_长治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_长发改审发【2015】109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_惠丰特种汽车有限公司_,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中央财政奖励资金、产权单位及住户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长治市华丰北路1#-6#住宅楼;
2.2建设规模:本项目共6栋住宅楼,居民260户,改造总建筑面积23025.65平方米,投资估算总额390万元,建设内容为施工图纸内的全部内容;
2.3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内的全部内容;
2.4计划工期:开工日期:2015年11月1日,竣工日期:2015年11月30日,总工期:3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贰级施工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_不接受_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持企业法人证明及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施工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取费证或规费核准证、基本账户许可证、拟担任本工程项目经理的注册执业建造师证等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套于2015年9月16日至2015年9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治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5年9月16日至2015年9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治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10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地点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西省招投标网、长治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惠丰特种汽车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张广兴
电 话: 13935599051
招标代理机构:长治市诚信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长治市太行东街168号永盛大厦十二楼
邮 编: 046000
联 系 人:马红琴
电 话:13313555011
2015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