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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牡丹江路沙河大桥建设项目(二次)

 行业:[建筑工程] 地区:[河南] 点击:[59]次 更新日期:2015-09-14 11:30:55.0
摘要: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漯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牡丹江路沙河大桥建设项目已被批准建设,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漯河新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委托,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国内二次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漯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牡丹江路沙河大桥建设项目已被批准建设,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漯河新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委托,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国内二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工程范围内路桥总长度 980m,自西向东可分为:西岸引桥及接线部分428m、跨沙河景观主桥部分44+2×88+44=264m和东岸引桥及接线部分288m等三部分内容。主线宽度 39m,桥面总宽度 39~50.6m。
2.2建设地点:漯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淞江路桥与龙江路桥之间
2.3项目总投资:约18000万元
2.4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建安工程
2.5计划工期:60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2资质要求:1)以建建【2001】82号文件取得的资质,投标人须具备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或桥梁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以上资质均须含桥梁专业),企业注册资本金在3600万元以上。2)以建市【2014】159号文件取得的资质,投标人须具备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桥梁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以上资质均须含桥梁专业);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为相关专业资质一级注册建造师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投标人报名时须提供企业注册地检察院开具的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证明(查询证明须在有效期内,查询内容包括法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9月14日至2015 年9月18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到漯河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一楼大厅报名(国家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4.2报名需携带的资料
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无行贿查询证明、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漯河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开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
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查验原件,留复印件。各报名单位须按照上述报名资料装订成册一式三份。投标申请人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和完整。
本项目不接受网上及信函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得
5.1招标文件报名时领取;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电子文档每份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漯河日报》、《漯河建设工程信息网》、《河南省招标投标网》上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漯河新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址:漯河市淞江路东段
联系人:张先生                          话:0395-3195066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郑州市工人路与淮河路交叉口东南角中原农科楼三楼
联系人:王景瑞、祖傲松、杨鹏、陈薇      话:15538710701
8.监督投诉部门
漯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址:漯河市汉江路与井冈山路交叉口质检站办公楼四楼
咨询及投诉电话:0395-29215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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