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蔡县纺织工业园标准化厂房回填土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XCJS2015-044
一、招标条件:
新蔡县纺织工业园标准化厂房回填土项目,已经履行前期报建手续。经有关部门批准,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新蔡县纺织工业园标准化厂房回填土项目
2.2、招标人:新蔡县新跃置业有限公司
2.3、建设地点:新蔡县境内
2.4、资金情况:自筹资金
2.5、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包含的所有施工内容
2.6、建设规模:回填土共计约30000立方米(以实际计量为准)
2.7、质量等级:合格
2.8、工期: 30 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3、拟派项目经理具有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3.4、外省企业须持有进豫备案手续;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领取文件时需由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于2015年 9 月 11 日至2015年 9 月 17 日(工作时间)到新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财务室获取。
4.2、联系人:张军莉 电话: 0396--3721020
五、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开标时须携带原件验证审查。
六、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一万元,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以转账的形式从企业基本账户转入到下列指定账户。
收款人户名:新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收款人账户:1715127329100002228
收款人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蔡驻新路支行
行号:1025 1191 2737
联系人:王华梅
联系电话:0396-3721020
注:投标企业需携带本公司打款凭证复印件(凭证需注明项目编号XCJS2015-0号)加盖公司印章,到收款方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蔡驻新路支行)查询确认到账并加盖其印章。加盖投标公司印章和收款方银行印章的凭证作为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收据,交易中心不再开收据。保证金退还时,投标企业携带上述凭证到建设工程招投标中心相关工作人员签字,最后交到二楼财务室,由财务室一周内予以退还。保证金凭证如有丢失,经财务室查询确认确实没有退还的,投标企业需携带打款凭证复印件报中心信息室,由信息室发布到中心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一个月,然后到分中心和中心领导处签字后退还。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新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蔡县新跃置业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陈先生 电 话: 18790349888
组织招标机构:新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 :刘先生 电 话:15836779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