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建筑工程] 地区:[河南] 点击:[63]次 更新日期:2015-09-11 12:24:57.0 |
本招标项目召陵区2015年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补助项目及扶贫基础(以下简称本项目)建设项目,已由《漯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漯河市2015年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资金项目指南>的通知》(漯财农【2015】19号)批准建设,该项目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召陵区财政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项目建设地点为:漯河市召陵区境内,涉及召陵镇殷侯村、召陵镇卢庄村、召陵镇呼雷张村、老窝镇。
2.2 工程质量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施工验收统一标准和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2.3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分三个标段,具体范围:
一标段建设内容:召陵镇殷侯村新修水泥路800米、召陵镇卢庄村新修水泥路553米、老窝镇三村新修水泥路870米
二标段建设内容:召陵镇呼雷张村新修水泥路1252米
三标段建设内容:老窝镇小型农田水利工程为30眼40米深的水泥管井。
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纸全部内容。
2.4 工期要求:30日历天
2.5 资格审查: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单位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一标段和二标段投标人须具有公路或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三标段投标人须具有水利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含中级)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3.4、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含中级)职称。
3.5 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开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
3.6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到达报名现场。不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将被拒绝。
3.7 申请人若满足以上各标段条件可对三个标段提出申请,最终只能中标一个标段。若一个投标人同时在两个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时应按标段的先后顺序选择。
3.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时间:2015年9月11日至2015年9月17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3:00时至5:00时(北京时间)。
4.2 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地点:漯河市嵩山路金钻财富中心16楼1601室
4.3 报名时需携带的资料:投标报名时须法定代表人本人(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本人(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携带本公告第3项“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相关证件的原件现场报名,原件核对后退还。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两套,并按顺序用A4纸装订成册。投标人提供的报名资料如未加盖真实有效的企业公章,招标代理机构可以不予受理。
4.4投标单位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4.5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与报名时间一致
4.6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壹仟元整,现金支付,售出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另行通知)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
6、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漯河市建设工程信息网》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业主):召陵区财政局 地 址:漯河市召陵区中山路8号 联 系 人:吕先生 电 话:13346861505 邮 箱:slcznyk@163.com |
招标代理:河南省天问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平顶山市南环路中段. 联 系 人:陶先生 电 话:13017558156 邮 箱:691759462@q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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