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黎城县西井镇彭庄村旅游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已由黎城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黎发改字【2015】10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黎城县西井镇彭庄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自筹。项目已报建且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黎城县西井镇彭庄村旅游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招标单位:黎城县西井镇彭庄村民委员会
建设规模:1916.91平方米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项目地址:黎城县西井镇彭庄村
资金来源:县财政自筹
招标内容: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工程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钢结构贰级或叁级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应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携带投标人资格相关证件于2015年9月10日至2015年9月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5:00时至 17:00时(北京时间),在黎城县招标办投标报名处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5年9月10日至2015年9月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08:00 时至 12:0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在黎城县招标办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100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二日内寄送。
6、招投标文件的递交
6.1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西省招投标网、长治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黎城县西井镇彭庄村民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太原市并辉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黎城县 地 址:长治市紫金东街永盛·紫金苑
邮 编:047600 邮 编:046000
联系人:郭秀珍 联系人:闫媚
电 话:13835597989 电 话:0355-2025696
传 真: 传 真:0355-2025696
2015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