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建筑工程] 地区:[河南] 点击:[79]次 更新日期:2015-09-10 13:16:58.0 |
招标编号:XDZX2015-01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正阳县2015年王勿桥乡通村公路建设项目,项目业主为王勿桥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和业主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招标要求有能力的国内企业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正阳县2015年王勿桥乡通村公路建设项目
项目概况:王勿桥S213—中张庄道路位于王勿桥乡境内,全长
马屯—赵庄道路位于王勿桥乡赵庄村,全长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招标范围:该项目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和图纸包含的所有内容;
计划工期:60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须具有相应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不接受取消或暂停公路工程及市政公用工程投标资格施工企业的投标申请;本项目不接受集团公司、总公司(工程局)及其子公司各以独立人身份同时对同一标段提出的投标申请。
4、招标方法: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报名时间:
5.2报名:(1)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项目经理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建造师证到正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处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投标申请人自行填写报名登记表(报名登记表请到正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自行下载打印)并用信封密封后加盖公章后在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时装入保密箱(报名登记表中的信息必须和开标时提供的资料一致)。
(2)投标申请人报名时还须向正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建造师证、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的身份证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并与填写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登记表一起密封装订。投标报名结束后由招标人将投标人相关资料统一报送至正阳县人民检察院,由正阳县人民检察院对所有报名的投标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查询人员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经理。若查询到投标单位有行贿犯罪记录,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5.3投标企业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所有证书、证明及证件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有虚假材料,对其按无效投标处理,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5.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含图纸),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及地点(见招标文件)
7、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贰万元。投标人应从投标企业的基本账户转账、汇款至正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持到账凭证到中心财务室换取收据:
收款单位户名:正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正阳支行
账 号:5230 1004 2712 011
或
收款单位户名:正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驻马店分行正阳县支行营业部
账 号:41001512910050203989
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
请务必在用途栏注明:正阳县2015年王勿桥乡通村公路建设项目投标保证金
退还时,授权委托人持中心收据和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行、账号到中心财务室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投标保证金退还到投标人基本账户。
8、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正阳县政府网、正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王勿桥乡人民政府
联 系 人:黄先生
电 话:13603493423
招标代理: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13783395252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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