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政府采购] 地区:[湖南] 点击:[77]次 更新日期:2015-09-09 19:18:32.0 |
2015-9-9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宁远县支行营业用房维修改造项目已由宁远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宁发改[2015]79号批准、宁发改许准字[2015]98号文核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上级拨款。招标人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宁远县支行,招标代理机构为岳阳市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宁远县支行营业用房维修改造项目;
2、建设地点:宁远县印山社区富民路(农发行院内);
3、标段划分:本项目按一个标段划分;
4、工期要求:90天(日历天);
5、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合格工程验收标准;
6、保修承诺: 按国务院第80号令要求保修;
7、招标范围:按图施工,包工包料,主要包括建设业务用房、门卫室、车库、食堂等,总建筑面积360平方米,总投资约人民币87万元。(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图纸或和工程量清单)
2.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贰级资质;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拟任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同时具有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4.1项要求
4、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2015年1月以来近6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为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为防止资质挂靠行为,甲方以及相关监管部门将对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到位情况进行考核,关键岗位人员在施工期间每月到岗到位不少于22天,其中项目经理每缺岗1天,处罚1000元,其他岗位人员每缺岗1天,处罚200元。从项目履约保证金中预留30%用于考核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到位,预留款待工程主体完工,扣除处罚款后退还施工方。(开标后,招投标监管部门将对中标候选人提供的社保证明的真实性进行核查,中标候选人有提供虚假证明文件骗取中标的,一经查实,将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第五十四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之规定进行处罚)。
5、 投标申请人近三年内所承建的工程无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
6、省外企业除满足以上条件外,必须提供有效的湖南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出的《入湘施工登记证》,并提供企业所在地,地(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拟任该工程建造师及其他关键岗位人员的无在建项目证明原件;
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交纳形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交纳至宁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投标保证金账户专管账户;
2、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大写)壹万伍仟元 整(¥:15000.00元),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宁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4.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
1、资格审查方式: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
2、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经评审最低投标价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1、 各投标申请人于投标截止之日前通过永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http://www.yzztb.org)或宁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nyggzy.cn)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招标文件售价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3、招标答疑回复及招标文件修改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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