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建筑工程] 地区:[山东] 点击:[89]次 更新日期:2013-11-27 00:00:00.0 |
京沪高铁泰安站新区回迁安置B区道路管网建设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 ||||||||||||||||||||||||
2013-009299-0901-219j | ||||||||||||||||||||||||
1. 招标条件 | ||||||||||||||||||||||||
京沪高铁泰安站新区回迁安置B区道路管网建设工程监理招标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泰安市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建设地点: 泰安市曹家路以南,开元河以北; 2.2.建设规模:小区道路全长1035.74米,主要施工内容为小区道路、雨水污水、弱电、路灯管线等。 2.3计划工期: 10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4年1月4日,计划竣工日期:2014年4月14日; 2.4.招标范围: 施工设计图纸范围内工程施工及保修阶段的监理,详见工程量清单。 2.5.标段划分: 监理为一个标段。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监理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投标人拟派总监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省建设厅《山东省工程项目监理机构建设标准》(鲁建发[2009]3号文)等规定,跨市(地)监理企业投标拟派项目总监只能承担一个工程项目;本市监理企业投标拟派项目总监承担的在建工程项目不得超过三个(含三个),但需提供同期服务的所有建设单位的书面意见,投标方为有效。投标报名锁定的项目总监未经招投标监管部门备案不得擅自更换,否则评标时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市外企业须提供《市外建设类企业进泰备案证》。 | ||||||||||||||||||||||||
4.投标报名 | ||||||||||||||||||||||||
4.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 年11月28日至2013年12月4日请登录"泰安建设工程信息网"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报名。(投标人须办理电子加密锁、网上注册企业信息并完成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审核后报名方视为有效),业务咨询:招标办业务科 联系电话:0538-6289178。本项目监理实行电子投标、计算机辅助评标,投标申请人须准备相关软件。软件服务: 续工 联系电话:13583889407。 5.发布公告的媒介 | ||||||||||||||||||||||||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另行通知 | ||||||||||||||||||||||||
6.投标文件的递交 | ||||||||||||||||||||||||
另行通知 |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泰安市政府采购网、泰安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上发布。 | ||||||||||||||||||||||||
8.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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