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建筑工程] 地区:[山东] 点击:[69]次 更新日期:2013-11-21 00:00:00.0 |
海普.凤凰城(A1、A2、A3、1#商业楼及部分地下车库)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 ||||||||||||||||||||||||
2013-009086-0908-032s | ||||||||||||||||||||||||
1. 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 海普.凤凰城(A1、A2、A3、1#商业楼及部分地下车库)工程施工 已由 泰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以 泰高项核字【2010】13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泰安海普地产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私人或民营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海普.凤凰城(A1、A2、A3、1#商业楼及部分地下车库)工程施工位于西天门大街以南、凤祥路以东,本项目建筑面积共42961.28㎡,框架、剪力墙结构。其中A1住宅楼18层,建筑面积为15495.36㎡;A2住宅楼18层,建筑面积为15495.36㎡;A3住宅楼11层,建筑面积为6830.70㎡;1#商业楼2层,建筑面积为2839.86㎡;地下车库,建筑面积为2300.00㎡,计划工期:600日历天。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1 本次招标要求施工投标申请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泰安高新区建设局出具,另外,泰安市本地施工企业须由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清欠办出具,外市(地)进泰施工企业须由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清欠办和招标工程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清欠办分别出具,)、外地企业的《市外建设类企业进泰备案证》。施工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4.投标报名 | ||||||||||||||||||||||||
有意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申请人,请于2013年11月22 日至2013年11月 26 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到泰安高新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高新区龙潭路以东,南天门大街以北泰安高新区龙泉派处所六楼会议室)持下列证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外地企业需提供《市外建设类企业进泰备案证》)等有关证件原件及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上述复印件一套报名,逾期不候 | ||||||||||||||||||||||||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另行通知 | ||||||||||||||||||||||||
6.投标文件的递交 | ||||||||||||||||||||||||
详见招标文件 |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泰安建设工程信息网 泰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上发布。 | ||||||||||||||||||||||||
8.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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