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项目名称:湘潭市姜畲现代农业示范区环境整治项目民居改造工程。
2.2 建设地点:湘潭市雨湖区姜畲镇。
2.3 建设规模:详见标段划分。
2.4 标段划分:二个标段。
一标段:湘潭市姜畲现代农业示范区环境整治项目民居(1-34号、42-48号)改造工程,工程造价约145.91万元;
二标段:湘潭市姜畲现代农业示范区环境整治项目民居(35-41号、49-89号)改造工程,工程造价约123.19万元;
2.5 工期:每个标段都为60日历天。
2.6 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7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80号令执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资质贰级以下(含贰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按照湘建建[2015]57号文《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规定配备。
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资格审查办法和评标办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每标段人民币贰万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通过银行转账方式转入投标保证金的专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
2015年
9月
28日
9时
00分。
6.报名证件及相关资料
6.1本公告发布之后开具的单位介绍信(原件);
6.2法定代表人持法人代表资格证书原件(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和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
6.3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社保登记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
6.4拟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资格证书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
6.5拟任项目施工员、安全员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
6.6外省企业提供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原件);
6.7所有资料需备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单位公章。
资料不全、投标人与其证照不符合、单位介绍信不符合要求、超过购买招标文件时间的将被拒绝接受购买招标文件。
7.1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5年9月6日至2015年9月10日,工作日每天08:00~12:00,15:00~17:30(北京时间)。
7.2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地点:湖南凌云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地点: 湘潭市岳塘区芙蓉路众一国际C栋3楼 电话:0731-58610173)
7.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400元,图纸400元/份,售后不退。
8.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 9 月28日9时00分,地点为湖南凌云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室。
8.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3 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同时参加开标会议。湘潭市外投标人还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合法有效证明,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nan.gov.cn/indexnew.cfm)、湘潭政府采购网(http://www.xtcg.cn/)上发布。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雨湖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的行政监督。
11.1 各单位不得采取挂靠、代为投标等弄虚作假手段,不得围标、串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投标资格,如果中标,中标一律无效,并赔偿业主的全部损失。
招 标 人:湘潭市姜畲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 址:雨湖区政府
联 系 人: 王 波
联系电话:0731-58205838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凌云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湘潭市岳塘区芙蓉路众一国际C栋3楼
联 系 人:张 玲 廖丽娟
电 话:(0731)58610173
传 真:(0731)532835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