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建筑工程] 地区:[河南] 点击:[34]次 更新日期:2015-09-07 14:37:09.0 |
确山县金顶山项目区2015年度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HTC-GC-2015-379 ZMD2015-146
1.招标条件
确山县金顶山项目区2015年度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项目已由河南省水利厅以豫水保[2015]9号文件批准建设,主要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资金现已落实。招标人为确山县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新华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确山县金顶山项目区2015年度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项目位于确山县赵楼流域,总面积45.38平方公里,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2平方公里。主要建设内容:基本农田工程、人工造林工程、封育治理工程及小型水利水保工程。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3个标段,其中施工标2个,监理标1个,具体划分情况如下:
施工Ⅰ标:工程治理措施和林草措施,主要建设内容为坡改梯202.23公顷、水保林190.42公顷、经济林365.97公顷、生产道路5公里;
施工Ⅱ标:工程治理措施和封育治理措施,主要建设内容为整治堰坝17座、封禁治理
监理标:承担本工程施工期和保修期的全部监理工作。
2.4计划工期:施工工期为180日历天;监理服务期为施工及保修阶段的全过程监理。
2.5质量要求: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如下:
施工标: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拟任项目经理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5)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水利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6)企业主要负责人、拟任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员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专职安全员不得有在建工程,并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书;(7)
监理标: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具有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丙级或以上资质;(3)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持有水利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且不得有在建工程,并出具承诺书;(4)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监理人员中至少有3人(含总监)持有水利工程建设监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结业证书;(5)
3.2 本次招标实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结果告知函,对于发布公告之日止两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企业,拒绝其投标(查询时间在招标公告载明的报名期间内,告知函原件与投标文件正本一致)。
3.3投标企业及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包括项目经理∕项目总监、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前须在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和驻马店市水利局办理信用信息备案或登记,备案登记信息,以网上公示为准。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每个施工投标企业只能投一个标段。
3.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将按无效标处理。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时间:
2015年 9月7 日至2015年 9月11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4.2报名地点:
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驻马店市文明路北段1388号)。
4.3报名须知:
(1)施工标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到现场报名;
(2)提供本公告第3条“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要求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两套(按序胶装成册,否则拒绝接收)。
4.4招标文件领取:领取时间另行通知;领取地点在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施工标招标文件售价为每标段人民币1000元,监理标招标文件售价为每标段人民币500元,以上资料均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大厅。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水利网》及《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招标人:确山县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管理局
联系人:江先生 联系电话:0396-2782051
招标代理机构: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
水行政监督部门:
确山县水利局 监督电话:0396-7022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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