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政府采购] 地区:[湖南] 点击:[46]次 更新日期:2015-09-02 18:35:41.0 |
2015-9-2
各投标人:
经研究,现对永州市零陵路建筑立面综合提质改造工程招标文件有关内容进行澄清、修改,内容如下:
1、本次招标不用提供预存劳保基金,招标文件P5页3.1.1第(10)条有误,改为“投标保证金银行转帐单”。
2、招标文件P49页备注第4条“本招标项目除省市(地市)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可以加分外,其它奖项一概不予加分。”也适用于项目管理机构评审计分表中的获奖加分要求。
3、项目管理机构评审计分表中的项目负责人的类似工程和获奖加分证明资料的要求同信誉评审加分有关要求。
4、招标文件中“附件3-技术标封面及插页格式”中副本封面格式中的招标编号有误,改为“HNYKZB2015-008”。
招 标 人:永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盈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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