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LYZC-150721
本招标项目湘潭市雨湖区规模猪场粪污治理项目已由湖南省财政厅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专项资金及自筹。招标人为湘潭市雨湖区畜牧兽医水产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凌云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鉴于第一次招标流标,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重新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名称:湘潭市雨湖区规模猪场粪污治理项目
2.2 建设地点:湘潭市雨湖区。
2.3 规 模: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雨水沟、排污沟、沼气池、沉淀池、干粪池、储存池、栏舍改造、场内绿化等相关配套设施。
2.4 施工工期:9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6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第279号令进行保修。
2.7 招标范围:设计图纸中所含全部施工内容。详见施工图纸、方案和工程量清单。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叁级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必须满足湘建建[2015]57号文件《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的规定。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 投标人必须是湘农能办[2014]2号文件确定的2013年湖南省大中型沼气工程建设设计与施工单位比选A品目入围单位。
本项目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贰万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通过银行转账方式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5年9月22日9时00分。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1 请从2015年9月2日~2015年9月9日17时3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休息)在湖南凌云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报名,报名成功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6.3 报名所需证件及相关资料(以下资料全部要求提供原件):
6.3.1本公告发布之后开具的单位介绍信(原件);
6.3.2法定代表人持法人代表资格证书原件(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和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
6.3.3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社保登记证的副本(原件);
6.3.4拟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资格证书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
6.3.5外省企业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原件);
6.3.6所有资料需备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单位公章。
资料不全、投标人与其证照不符合、单位介绍信不符合要求、超过招标文件购买规定时间的将被拒绝接受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5年9月22日9时00分,地点为湖南凌云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湘潭市岳塘区芙蓉路众一国际C栋3楼)。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投标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同时参加开标会议。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政府采购网、湘潭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湘潭市雨湖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的行政监督。电话:(0731)58205810。
10.1 各单位不得采取挂靠、代为投标等弄虚作假手段,不得围标、串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投标资格,如果中标,中标一律无效,并赔偿业主的全部损失。
招 标 人:湘潭市雨湖区畜牧兽医水产局
地 址:湘潭市雨湖区宝庆路50号
联 系 人:肖先生
电 话:(0731)52310264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凌云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湘潭市岳塘区芙蓉路众一国际C栋3楼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18975296388
传 真:(0731)53283537
邮 箱:18456154@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