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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安县芦洪市中心敬老院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行业:[政府采购] 地区:[湖南] 点击:[78]次 更新日期:2015-09-02 10:07:54.0
摘要:2015-9-1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东安县芦洪市中心敬老院建设项目已由东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东发改[2015]16号文件(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

2015-9-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安县芦洪市中心敬老院建设项目已由东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东发改[2015]16号文件(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财政40%自筹60%。项目招标人为东安县民政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东安县芦洪市中心敬老院建设项目;
2.2  建设地点:东安县芦洪市镇东中村;
2.3  规    模:东安县芦洪市中心敬老院建设项目,一期建筑面积1350平方米,二期建筑面积1350平方米,总投资约371万元;
2.4  工期要求: 一期90天(日历日),二期2016年10月份之前竣工;
2.5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  保修要求: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80号)规定执行;
2.7  招标范围:东安县芦洪市中心敬老院建设项目的土建、装饰及水电安装工程,具体施工内容详见本工程《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施工图纸;
2.8  标段划分: 按1个标段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拟任本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项目。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4.1项要求。
3.4拟任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资格,且无在建项目。
3.5拟任本次投标的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的在职人员,证明方式:需提供2015年3月至2015年8月中的连续6个月的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并提供查询网址和查询密码,未提供查询网址和查询密码的或查询不到的一律视为无效投标,且不得同时在二个及二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在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上查询无押证)
3.6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项目负责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且无在建工程。
3.7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提供其证书真伪查询官方网站网址,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
3.8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押证,无论省内省外企业在湖南省内押证以湖南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询为准;省外企业在湖南省以外的押证情况由省外企业所在地(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本公告发出之日至投标截止之时提供无在建工程证明(该证明出具时间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至投标截止之时)。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当投标单位数量超过20家(含20家)时,先抽取12家入围再进入开标程序,投标单位参加入围抽取的号码为报名时递交投标文件的号码(例:第一个递交投标文件的单位为1号,以此类推)。评标委员会对12家入围投标单位进行评审,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合格入围单位再进行第二次抽取,产生三家中标候选人;当投标单位数量没有超过20家时,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单位进行评审,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合格单位直接抽取产生三家中标候选人,评审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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