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建筑工程] 地区:[河南] 点击:[25]次 更新日期:2015-09-02 08:57:16.0 |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渠村、南小堤(濮阳)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南乐县引黄建设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渠村、南小堤(濮阳)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
2、招标编号:FDZB-2015-535
3、建设地点:南乐县境内;
4、资金来源:中央资金;
5、项目总投资:约1900万元
6、工期: 90日历天/标段;监理服务期要求:施工工期及缺陷责任保修期;
7、招标范围:
施工标段: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内容
监理标段:施工期的全部监理内容
8、标段划分:
第一标段(渠村灌区):新建生产桥2座、重建3座、新建退水闸1座、清淤4公里;
第二标段(渠村灌区):新建生产桥4座、退水闸维修1座、清淤10公里;
第三标段(渠村灌区):清淤约20公里;
第四标段(南小堤灌区):枢纽闸、闸管所1座、新建桥1座、清淤2km;
第五标段(南小堤灌区):生产桥2座,清淤6km,衬砌;
第六标段(南小堤灌区):生产桥2座,清淤3.1km,衬砌;
第七标段(南小堤灌区):生产桥9座,清淤9km;
第八标段(南小堤灌区):生产桥5座,清淤6km,衬砌;
第九标段:监理标段:本项目工程施工阶段及质保阶段的监理服务。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办法。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施工标(一至八标段):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在河南省水行政主管部门信用信息平台公示,具备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拟任项目经理具有贰级及以上水利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注:(1)在以上两个项目中,每个投标企业最多可以报 1个标段。
(2)项目经理应无在建工程,并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授权委托人应为本单位人员,以劳动合同、养老保险证明为准。
(3)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出具告知函的时间须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内有效)
监理标(第九标段):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须在河南省水行政主管部门信用信息平台公示;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水利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拟派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拟投入主要监理人员至少5人(其中1人为总监),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培训结业证;
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出具告知函的时间须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内有效)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于2015年9月1日至2015年9月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在 濮阳市中原路与巴黎街交叉口向西50米路南欣荣苑小区2单元9楼 携带按本公告“四、2、报名事项”要求的密封材料进行报名。
2、报名事项:
(1)本次招标采用不记公司名称报名,报名时不审查资格,采用资格后审;
(2)投标人须将以下资料复印件两套(复印件加盖公章)密封在一个封套内,加贴封条,密封条上及封套封处必须加盖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印章。
A :须有加盖单位公章的报名函(格式自制)。报名函要求说明报名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投标单位资质、拟投标段、项目经理(总监)、授权委托人姓名(授权委托人必须为公司本单位人员)、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内容;
B:能证明符合本公告“三、投标人资格要求”的下列资料:
施工标(一至八标段):
①营业执照副本;②资质证书副本;③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④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⑤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⑦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被授权人身份证、被授权人劳务合同、养老保险证明;⑧报名企业在河南省水行政主管部门信用信息平台公示。
监理标(第九标段):
①营业执照副本;②资质证书副本;③税务登记证副本;④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注册监理工程师证;⑤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被授权人身份证、被授权人劳务合同、养老保险证明;⑥报名企业在河南省水行政主管部门信用信息平台公示;⑦拟投入主要监理人员至少5人(其中1人为总监),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培训结业证。
B 须有加盖单位公章的报名函(格式自制)。报名函要求说明报名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投标单位资质、拟投标段、项目经理(总监)、授权委托人姓名(授权委托人必须为公司本单位人员)、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内容。
(3)补充文件、澄清答疑获取:补充文件、澄清答疑将同时在,《中国招标与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濮阳市建设工程交易网》、《濮阳市建设网》发布,请投标人自行查阅,并按通知时间进行领取,因未及时查阅而无法按时领取者后果自负。
(4)提交的资料未按本公告要求密封的,不接受其报名。
注:以上证件复印件必须与其投标时递交的原件及投标文件中所附的证件复印件一致,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3、招标文件获取
同报名时间及地点。招标文件(含图纸)售价:捌佰元(¥800元)/标段人民币,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5年9月29日9时0分,地点为:濮阳市中原路与振兴路交叉口向西100米阳光大厦五楼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招标人不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各投标企业可自行踏勘现场,费用自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濮阳市建设工程交易网》、《濮阳市建设网》、《河南省水利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南乐县引黄建设管理局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393-6289023
招标代理单位: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8037107779
水行政监督部门:南乐县水利局监察室
电话:0393-6289009
2015年9 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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