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阳市公安消防大队消防车政府采购
公开招标公告
湖南新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浏阳市公安消防大队的委托,对其消防车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1、采购项目的名称:浏阳市公安消防大队消防车政府采购
2、项目编号:政府采购编号:LZC2015-085
委托代理编号:XXZG-LY-2015-016
3、采购预算:A标:970000元 B标:2980000元 C标:1240000元
4、投标说明:本项目分为三个标的:
标的
|
名称
|
数量
|
A标
|
抢险救援车
|
1辆
|
B标
|
32米举高喷射消防车
|
1辆
|
C标
|
城市主战消防车
|
1辆
|
注:投标人可任选1个或多个标的投标,投标人如投多个标的,投标文件应分标的单独制作、包装和密封。即如投A标、B标,则需要提供两套投标文件,并分标段密封及递交,依次类推。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
②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社会保险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
③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
④法定征收机构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4)提供上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评分标准中涉及财务指标评分项的须提供上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部门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
(5)其他说明。(非法人组织参与投标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5.2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提供3C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中国消防产品信息网关于本3C认证证书的网络打印件。
6、招标文件获取:
6.1报名时间及地点:
从2015年8月28日起至2015年9月11日,每天8:30—12:00,15:0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发售地点:湖南新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浏阳市平鼎景都二栋一单元1303)
6.2报名办法:①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②《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③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④上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⑤3C认证证书复印件及网络打印件。到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
6.2招标文件以纸质版本为准。
6.3本项目招标文件费为400元/标的,售后不退。
7、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7.1投标截止:2015年9月17日上午9时止,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7.2开标时间:2015年9月17日上午9时。
7.3开标地点:浏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浏阳大道商会大厦4楼)。
7.4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明文件或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7.5逾期送达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8、投标保证金:
8.1递送投标文件前,投标人须交付投标保证金:
A标:壹万玖仟元(人民币)
B标:伍万玖仟元(人民币)
C标:贰万肆仟元(人民币)
8.2缴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从各投标单位基本账户缴入到如下账户,并在转账票据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注明所投项目和标的名称,同时告知银行应录入项目和标的名称。
户 名:浏阳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
帐 号:8000 9343 9611 011
开户行:长沙银行联城支行
监督电话:0731-83601093 0731-83601371
退还投标保证金电话:0731-83601365
8.3缴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含),以银行到账回单为准。
8.4未按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9、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人名称:浏阳市公安消防大队
地 址:浏阳市浏阳大道
联系人:李 丹
电 话:18674883119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湖南新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浏阳市浏阳大道平鼎景都二栋一单元1303
联系人:邓玲
电 话:0731-83715796
2015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