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政府采购] 地区:[河南] 点击:[42]次 更新日期:2015-08-28 14:19:53.0 |
各潜在供应商:
焦作市文物局就《药王庙大殿保护规划》编制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将有关情况向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征求意见。
一、采购项目名称:《药王庙大殿保护规划》编制项目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编制《药王庙大殿保护规划》编制以及相关成果通过评审等后续服务工作。
三、拟提供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名称、地址:
1、拟采购供应商名称:山西省文物技术中心
2、拟采购供应商地址:山西省太原市文庙巷22号
四、申请单一来源采购理由:
1、药王庙大殿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承担编制保护规划必须具备国家文物局认定的具有甲级文物设计资质的单位进行。
2、山西省文物技术中心具有国家文物局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甲级和文物保护工程维修一级资质证书,技术全面、有较强的实力队伍。近年来,曾先后编制完成了宁夏平罗县明清一条街保护规划、长治市郊区中村保护规划、阳泉市张穆故居保护规划、太原市晋源区连理塔保护设计、阳城陕庄河神庙保护设计、山西浮山老君洞石刻保护设计方案等数十项文物保护工程项目,且规划、方案设计编制用时短、评审通过较快,信誉度、知名度均居全国前列。
3、为推动项目的尽快进行,山西省文物技术中心已经完成了药王庙大殿保护规划前期测绘、资料采集工作,为药王庙大殿保护规划编制奠定了基础。
鉴于以上原因,山西省文物技术中心具备承担编制药王庙大殿保护规划的优势和条件,能够确保此次规划编制工作顺利完成并通过国家文物局审核批准,因此,拟采用单一来源进行本项目采购。
五、公示期限:2015年8月28日—2015年9月6日
六、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张女士 0391-3568297
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在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联系电话和经法定代表签字确认加盖单位公章)形式将意见递交至焦作市文物局或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逾期不予受理。
焦作市文物局
2015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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