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建筑工程] 地区:[河南] 点击:[50]次 更新日期:2015-08-28 08:17:08.0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市商都新区起步区十四条道路及附属设施建设项目已由管发展统计【2015】69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郑州商都新区控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郑州市土地储备中心投资和郑州商都新区控股有限公司融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造价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郑州市商都新区起步区十四条道路及附属设施建设项目造价咨询服务
2.3、建设地点:郑州商都新区起步区内;
2.4、项目概况:(暂以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发展改革和统计局的批复为依据):道路总长度21644.17米,详见附表:
序号 |
名称 |
长度(m) |
红线宽度(m) |
道路等级 |
道路走向 |
1 |
小李庄路(郑新大道-豫兴路) |
1802.512 |
50 |
主干路 |
东西向 |
2 |
刘湾路(郑新大道-豫兴路) |
1922.03 |
30 |
次干路 |
东西向 |
3 |
明珠路(小李庄路-豫四路) |
1531.558 |
40 |
次干路 |
南北向 |
4 |
香江路(小李庄路-豫四路) |
1675.571 |
30 |
次干路 |
南北向 |
5 |
豫三路(苏庄路-豫兴路) |
2048.64 |
30 |
支路 |
东西向 |
6 |
刘湾北路(苏庄路-香江路) |
1340.353 |
25 |
支路 |
东西向 |
7 |
兴业路(小李庄路-豫四路) |
1657.964 |
25 |
支路 |
南北向 |
8 |
苏庄东路(刘湾北路-豫三路) |
1061.061 |
25 |
支路 |
南北向 |
9 |
豫二路(郑新大道-豫兴路) |
2175.9 |
25 |
支路 |
东西向 |
10 |
虹彩路(豫一路-豫四路) |
723.374 |
25 |
支路 |
南北向 |
11 |
苏庄路(小李庄路-豫四路) |
1574.374 |
30 |
支路 |
南北向 |
12 |
兴盛路(小李庄路-豫四路) |
1589.471 |
25 |
支路 |
南北向 |
13 |
白玉路(豫一路-豫四路) |
791.063 |
25 |
支路 |
南北向 |
14 |
刘湾南路(苏庄路-豫兴路) |
1750.3 |
25 |
支路 |
东西向 |
2.5、总投资额:约3.8亿元;
2.6、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郑州市土地储备中心投资和郑州商都新区控股有限公司融资,已落实;
2.7、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
2.8、本次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编制、审核施工图预算及工程量清单(含钢筋计算),编制招标控制价,对合同中的有关造价内容提供咨询意见和建议,协助业主进行商务谈判,编制工程用款计划书,编制每月付款计划书,每月工程进度款支付审核,核定各项变更、签证、索赔等费用,办理工程结算,编制和审核竣工结算、配合审计、驻工地现场服务(如有需要)等范围;
2.9质量要求:满足工程造价有关标准规范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且具备住建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201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独立承担过至少一项总投资额在3亿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造价咨询服务项目业绩;
3.3、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本企业注册的造价工程师证书(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及高级工程师职称;
3.4、财务要求:近三年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需具有近三年(2012年、2013年、2014年)财务报告;
3.5、在执业活动中没有违规违法行为,没有被国家有关部门予以处罚的记录,并在造价咨询工作中没有出现质量问题和不良记录;
3.6、投标人须持有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的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含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出具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凡有意申请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8月27日至2015年9月2日下午17:30分前,登录“郑州建设信息网(http://www.zzjs.com.cn)”,查看“招标公告”专栏,凭企业身份认证锁进行网上投标报名。(尚未办理企业认证锁的,需携带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企业法人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及扫描件电子版;办理地点:郑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一楼大厅;咨询电话:67188883)(网上投标报名办法详见《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网上投标报名有关事宜的通知》。)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登录“郑州建设信息网(http://www.zzjs.com.cn)”,凭企业身份认证锁下载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另行通知,地点为郑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 (郑州市淮河西路39号)。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郑州市建设信息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郑州商都新区控股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371-55550267
地址:郑州市紫荆山路金城街鑫泰大厦6楼
招标代理人: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邢先生 陈先生
联系电话:0371-86258830 86258831
地 址:郑州市农业东路如意西路交叉口向北300米建业总部港D座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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