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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市零陵路建筑立面综合提质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行业:[政府采购] 地区:[湖南] 点击:[32]次 更新日期:2015-08-27 18:04:40.0
摘要:2015-8-26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永州市零陵路建筑立面综合提质改造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永发改投[2014]300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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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州市零陵路建筑立面综合提质改造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永发改投[2014]300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永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盈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永州市零陵路建筑立面综合提质改造工程
2.2  建设地点:永州市冷水滩区零陵路(红太阳广场-零陵北路加油站)
2.3  规    模:工程总投资约3200万元
2.4  工期要求: 150 天(日历日)                            
2.5  质量要求:合格  
2.6  保修要求: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80号)规定执行,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
2.7  招标范围:零陵路金水湾大厦至零陵北路加油站段以及凤凰路潇湘大桥西端至舜德摩尔段(交叉支路进深20-50米一并纳入改造)建筑立面及人行道改造,包括违章构筑物拆除、现有房屋立面整治装修、广告牌拆除重置、管线下地、人行道铺装、公共设施安装、绿化亮化工程,具体施工内容详见本工程《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施工图纸
2.8  标段划分:按一个标段发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  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要求: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员1人,具有施工员岗位资格证书,并具有相应专业中级职称;安全员1人,具有安全员岗位资格证书和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质量员1人,具有质量员岗位资格证书。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4.1项要求;
3.4 拟任本次投标的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的在职人员(以上人员均需需提供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内连续6个月劳动保障部门网站下载的养老保险证明资料,同时必须提供相应的查询网址、查询户名及查询密码,不提供的或者查询不了或者查询显示不是投标单位职工或者没按要求时间交纳的,一律按不合格投标人处理),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件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且不得同时在二个及二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在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上查询无押证);
3.5  投标人及从业人员近三年内(以发出招标公告时间为准)无行贿犯罪行为,以投标人营业执照注册地的检察机关出具的证明为准;
3.6  省外企业除满足以上条件外,必须提供有效的湖南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出的《入湘施工登记证》,并提供企业所在地,地(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拟任该工程建造师及其他关键岗位人员的无在建项目证明原件;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及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Ⅱ。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陆拾万元,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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