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政府采购] 地区:[湖南] 点击:[38]次 更新日期:2015-08-27 18:04:29.0 |
2015-8-25
1.招标条件
本项目永州市零陵区9座公厕提质改造工程,已由永州市零陵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零财审〔2015〕553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招标人为永州市零陵区环境卫生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永州宗元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永州市零陵区9座公厕提质改造工程
2.2 建设地点:零陵城区(东门岭、总督巷、文星街、新建村、邮电局、中山北路、七层坡、三多坊、鼓楼巷9座公厕)。
2.3 规 模:项目共计9座公厕,招标总价约为80万元。
2.4 工期要求:一标段工期为60天(日历日)、二标段工期为60天(日历日)
2.5 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合格工程验收标准
2.6 保修要求:按照建设部2000年80号令相关规定保修
2.7 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土建、装饰、安装工程,具体施工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8 标段划分:(东门岭、总督巷、文星街、新建村、邮电局为第一个标段),(中山北路、七层坡、三多坊、鼓楼巷为第二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或贰级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项目负责人为 建筑工程 专业贰级及以上的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 中级 职称;项目主要管理人员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5]57号文件要求(包括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质量员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必须为本单位持证职工,且无在建工程(在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上查询无押证);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本项目开标时如果投标申请人数量超过20家,抽取20家入围队伍进入评标阶段,投标申请人不超过20家(含20家)时,全部入围。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第一标段金额:人民币捌仟元整,第二标段金额:人民币捌仟元整。 交纳方式为:由投标人从基本帐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请各投标人于投标截止之日前通过永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http://www.yzztb.org)下载招标文件。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与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招标文件每套400元(售后不退),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3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异议,在投标截止时间10天前将疑问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到招标代理公司的邮箱(1973775343@qq.com),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答复:答疑文件及修改澄清文件将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永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http://www.yzztb.org)上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不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5年09月15日9时30分,地点为永州市零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零陵区萍洲西路,零陵区投资商服务中心四楼)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开标时必须由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项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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