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招标信息 > 河南招标信息 > 驻马店市招标信息

新蔡县“粮安工程”危仓老库维修改造工程和国家粮食储备库练村分库24米跨散装平房仓及院内附属工程项目招标文件的变更公告

 行业:[建筑工程] 地区:[河南] 点击:[27]次 更新日期:2015-08-27 17:52:30.0
摘要:关于河南新蔡县“粮安工程”危仓老库维修改造工程和国家粮食储备库练村分库24米跨散装平房仓及院内附属工程项目招标文件的变更公告(項目编号:XCJS2015-043)各投标人:因新
关于河南新蔡县“粮安工程”危仓老库维修改造工程和国家粮食储备库练村分库24米跨散装平房仓及院内附属工程项目招标文件的变更公告
項目编号:XCJS2015-043
各投标人:
      因新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客户经理变动,我公司对招标文件做出如下变更:
招标文件P9页:“投标企业需携带本公司打款凭证复印件(凭证需注明项目编号XCJS2015-043号)加盖公司印章,到收款方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蔡驻新路支行)找交易中心客户经理李久斌查询确认到账并加盖其印章。加盖投标公司印章和收款方银行印章的凭证作为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收据,交易中心不再开收据。保证金退还时,投标企业携带上述凭证到分中心(到二楼西头工程招投标中心)找相关工作人员签字,最后交到二楼财务室,由财务室一周内予以退还。保证金如有丢失,经财务室查询确认确实没有退还的,投标企业需携带打款凭证复印件报中心信息室,由信息室发到中心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一个月,然后到分中心和中心领导处签字后退还。”变更为:“投标企业需携带本公司打款凭证复印件(凭证需注明项目编号XCJS2015-043号)加盖公司印章,到收款人开户行查询确认到账并加盖银行印章。加盖投标公司印章和收款方开户行印章的凭证作为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收据,交易中心不再开收据。保证金退还时,投标企业携带上述凭证到分中心(到二楼西头工程招投标中心)找相关工作人员签字,最后交到二楼财务室,由财务室一周内予以退还。保证金如有丢失,经财务室查询确认确实没有退还的,投标企业需携带打款凭证复印件报中心信息室,由信息室发到中心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一个月,然后到分中心和中心领导处签字后退还。
 
 
招标人:新蔡县粮食局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13603807996
招标代理: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胡女士   
联系电话:0396-3696979
 


Copyright © 2013-2025 易快得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服务热线:在线QQ:6410861 | E-mail:6410861@qq.com

鲁ICP备13024280号-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