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蔡县文化路新建工程和新蔡县工贸路西段
新建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XCJS2015-034
一、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是由新蔡县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筹建的新蔡县文化路新建工程和新蔡县工贸路西段新建工程项目,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河南行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新蔡县文化路新建工程和新蔡县工贸路西段新建工程项目
2、投资概况:约2700万元;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已落实;
3、项目计划有效工期:150天
4、工程质量要求: 合格
5、招标范围:工程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设计变更(如有)、答疑纪要(如有)范围内的所有工程。
6、本次招标项目共划分两个标段如下:
第一标段:新蔡县文化路新建工程。长约864.24m,道路红线宽度为36m。实施内容包括道路、交通、排水、给水、电力、弱电、照明和绿化工程。
第二标段:新蔡县工贸路西段新建工程。长约464.379m,道路红线宽度为40m。实施内容包括道路、交通、排水、给水、电力、弱电、照明和绿化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贰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证,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本公司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及缴纳社保证明;且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项目;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本公司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及缴纳社保证明;派参于投标项目组成人员六大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预算员、资料员、测量员)具有有效上岗证件;2012年1月1日至今,有不良行为记录的投标企业,拒绝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获取。
2、每个投标企业仅可投其中的1个标段。
3、业绩要求:
施工企业业绩:自2012年1月1日以来至少有一项工程投资金额2000万元以上城市道路工程施工业绩(以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为准);
项目经理业绩:自2012年1月1日以来至少有一项工程投资金额2000万元以上城市道路工程施工业绩(以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为准);
4、企业所派参于投标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六大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预算员、资料员、测量员)等岗位、职称、资格等证件,从招标文件获取时到竣工结束后不得更换、转借、挂靠。企业中标后,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封存,到竣工验收后返还。
5、由企业法定代表人签订的本项目投标承诺书(承诺不借资质、不挂靠、不转包、不违法分包)。本次招标项目实行中标企业非法转包项目依法追究制。企业中标后,要按投标文件中经审查备案、承诺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六大员组建项目部,并在施工现场进行公示,项目经理每月在项目工地时间不少于22天,技术负责人每月在项目工地时间不少于25天,保证按招标人要求的工期和质量标准完成施工任务。项目开工后,由项目督查组进行跟踪督查、检查,凡发现不按要求组建项目部、擅自变更项目部组成人员、非法转包工程或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三次不在现场的给予中标企业列入黑名单、没收履约保证金、取消中标资格等处理。
6、本次招标不良行为记录及投标企业所提供的证件均以官方网站公示查询为准。
7、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须知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人持公司资料原件,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人身份证、项目经理本人持身份证、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身份证、职称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企业组织机构代码(副本)、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资格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劳动聘用合同及缴纳社保证明、技术负责人身份证、职称证、劳动聘用合同及缴纳社保证明、岗位证书,本项目投标保证书;企业、项目经理类似业绩材料。同时提供以上所验原件加盖本公司公章的资料复印件一套,未加盖本公司公章投标无效。
2、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和电子版图纸(AutoCAD-2007版本及以上版本打开) 1000 元每标段;如需纸质版本图纸自行复印,费用自理。
注:电子版图纸若无法正常使用,在领到图纸三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代理公司进行反馈。
3、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每标段人民币 35 万元整,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以转账的形式从企业基本账户转入到下列指定账户。
收款人户名:新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收款人账户:1715127329100002228
收款人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蔡驻新路支行
行号:1025 1191 2737
联系人:王华梅 联系电话:0396-3721020
注:投标企业需携带本公司打款凭证复印件(凭证需注明项目编号:XCJS2015-034号)加盖公司印章,到收款方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蔡驻新路支行)找交易中心客户经理李久斌查询确认到账并加盖其印章。加盖投标公司印章和收款方银行印章的凭证作为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收据,交易中心不再开收据。保证金退还时,投标企业携带上述凭证到分中心(到二楼西头工程招投标中心)找相关工作人员签字,最后交到二楼财务室,由财务室一周内予以退还。保证金如有丢失,经财务室查询确认确实没有退还的,投标企业需携带打款凭证复印件报中心信息室,由信息室发到中心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一个月,然后到分中心和中心领导处签字后退还。
4、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15年06月03日至 2015 年06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08 时30分至 12 时 ,下午 15时至 17时 30 分(北京时间)。
获取地点:新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本项目联系事项:
招标单位:新蔡县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及电话:陈先生 18790349888
代理机构:河南行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陈先生 181375555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