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政府采购] 地区:[河南] 点击:[34]次 更新日期:2015-08-27 17:51:28.0 |
3.合格的投标人 3.1投标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资质证件齐全。 3.2投标人须具有《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许可证》一级资质。外地投标企业需取得河南省公安厅颁发的资质备案证明。 3.3为保证系统的维护和稳定,监控厂家需在河南省内注册有分公司,投标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3.4为保证产品质量,监控产品生产商需是全国质量检验工作先进企业,提供相关荣誉证书。 3.5投标人应具有2012年以来文博系统同类工程成功实施案例。 3.6为保证系统的稳定和兼容性,高清红外摄像机、双光谱云台热成像相机、网络录像机、必须为统一品牌,投标时出具厂家证明材料并提供公安部型式检测报告。 3.7 高清红外摄像机、网络录像机需提供厂家的相关售后服务承诺以及授权证明。 3.8 本次招标货物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生产厂家只能授权一家供应商。多家代理商使用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参加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 3.9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必须是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技术参数、具有生产厂家质量合格证明的产品,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专业标准。 3.10 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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