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信阳市南湾湖生态环境保护试点项目建设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投资资金 ,招标人为信阳市南湾湖生态环境保护试点项目建设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工程地点:董家河镇区
计划工期: 30日历天
招标编号: ZJL2015-XY04
建设资金: 约 100万元
工程规模:180台太阳能防虫灯、120000套防虫板+诱芯、7000套害虫诱捕器的设备购置及安装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参加投标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和应当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营业执照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对于防虫灯和诱虫板投标单位应提供具有检验资质的检验部门出具的产品合格报告。诱捕剂投标单位应提供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出具的备案证明)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纳税申报报表、税票、缴款书和社会保险申报表、缴款书复印件);
(5)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如果不是生产商直接投标,须提供生产商对本次投标的授权书原件。
(7)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2本次资格审查不接受联合体资格申请。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申请人于2015年8月26日至2015年9月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0分,下午13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信阳市行政审批中心四楼中建联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处报名。
5.2投标报名时应携带以下资料及复印件壹套(加盖单位公章):
⑴营业执照副本;⑵税务登记证;⑶组织机构代码证;⑷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⑸被授权人的身份证。
5.3经审查报名资料符合要求后购买招标文件。
5.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5年9月17日14时30分,地点为信阳市行政审批中心四楼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及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7.现场踏勘
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费用由投标人自理和承担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信阳市南湾湖生态环境保护试点项目建设办公室
法定代表人:
地 址:信阳市市政府2号楼2323室
邮 编:464000
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0376-6365996
招标代理机构:中建联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黄女士
地 址:信阳市统一街怡和名门小区4#楼902室
邮 编:464000
联系人:杨先生
电 话:13837656909
报名监督机构:信阳市重点项目办窗口
报名监督电话:0376--6365040